⑴ 换工作,新公司社保缴存基数比例问题
公司的做法显然是不合法的。缴费基数以员工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为基数,新进员工以上个内月的工资收入为容基数缴费。应该以8k为基数,而不应该以不知道员工上年度的工资为由按照4k来缴费。
可以要求公司按照8k的技术缴纳。不过,你个人部分也要相应的提高一倍,公司的也是如此。
⑵ 换工作社保缴费基数
如果是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与在职人员基本没有关系,在职人员缴纳社保按规定,是以个人实际收入为缴费基数缴纳的,换单位也是按实际收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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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我7月新换的工作,原来的社保是按最低的基数上的,现在在新单位可以改变基数吗
基是由你现单位决定的,是你在现在单位的工资基数,一年后是按你上一年的平均工资为你的基数。和你以前单位的基数是没有关系的。基数一年核准一次。
希望采纳
⑷ 换了工作单位,社会保险基数按什么标准确定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的缴纳养老保险基数,是根据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但是由于调入新的工作单位,没有办法计算上年月均工资,可以暂按调入月本人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等待下年调整缴费基数时,按照上年度月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1、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
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3、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4)换个工作社保基数扩展阅读:
相关法条: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的或是享受保险待遇有差异的,劳动者有权请求民事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⑸ 请问更换工作单位后社保基数如何调整
社保基数不是根据单们,而是根据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沪劳保基发(2006)7号规定:当年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其数值根据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先进到角再进到元。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一般而言,企业帮员工缴纳的都是最低基数的社保,当然也有些公司会根据上一年度岗位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
可以根据最新的发布时间,从当地的社保局查询最新的社保基数。此外,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软件查询全国的社保基数。
1、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
4、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5、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
6、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7、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
⑹ 换工作后社保基数变高了,怎么算退休金
放心吧,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本身就是变化的不管是职工养老保险还是灵活就业人内员养老保险每年容缴费基数都很有可能不一样。计算时涉及到个人每年缴费基数和当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比较,然后综合数十年的缴费情况进行计算
⑺ 换到另一行业工作社保缴费基数低了,以后养老金养到也会变低吗
养老金与社保交费多少有关。因此会有影响。
但养老金还与交费年限,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等有关。所以,不是基数低10%,养老金也低10%的关系。
⑻ 换新工作后,交养老保险的基数是按照以前的工作单位还是新的工作单位
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一年可以变动一次,一旦核定你的缴费基数,一年内不可以改变的。你要想改变,只能得到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达之后变更,
⑼ 换单位后社保基数立刻可以更改吗
你在B公司的医疗保险基数按A公司的原有基数不变,到2009年3月基数核定时再给予调整。社保基数(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北京本市户口))可以按你到B公司后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基数,也就是2000。
社保基数是按单位申报的工资来做的,不是每个企业都是按原工资来申报社保的,社保有最低标准。原则上缴费基数是要与申报月均工资一致的。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社会保险基数的申报
每年7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确定: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
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上下限:
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
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维权:
对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瞒报、漏报少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侵害劳动者社会保险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参保单位应以报盘方式申报缴费基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拷盘服务;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A级信誉单位等社会保险诚信度较好的参保单位可实行缴费基数网上申报。
自由职业者于7月1日起到缴费银行进行缴费基数申报,当年不申报,银行不予扣款,已参加医保的就会中断缴费,将会影响其个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⑽ 因为换工作社保基数比以前低
对之前的没有影响,但每年的缴费基数都影响你退休时的养老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