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社保每月几号之前交
社保局上班时间每月5-25号,理论上这个时间都可以办的,没有固定期限。
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
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
每月10号,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出当月数据后,由参保单位到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1)天津企业缴纳社保的时间限制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㈡ 天津市社保的缴费累计年限是多久有明白的朋友告诉一下,谢谢!急需知道....
首先目前全国政策在社保缴纳累计时间上是统一的,15年!所以你要算一下,你大回概还有多久多久,答如果时间还很长,缴纳时间肯定能超过15年的,除非是单位福利比较好愿意帮你出补交的部分不然你就不要补交了。补交的话除了养老之外其他的都基本没有用,这笔钱基本可以算浪费,而且你的时间还比较长,1年多,按照差不多1000一个月算也要1万多。如果你马上要退休了缴纳时间补足15年,那是必须要补的。
㈢ 在天津一般公司每月几号给员工办理缴纳保险和公积金啊员工几号可以在系统上查到当月所缴纳的保险金额
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办理。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九条 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并将代扣的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汇缴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前款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3)天津企业缴纳社保的时间限制吗扩展阅读: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法条:
第三十三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根据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等信息,建立住房公积金信用管理系统,并按照规定与相关信用信息系统相衔接。
第三十四条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提供担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㈣ 天津社保什么时候交
现在个人代缴下载APP就可以缴纳、实时跟进处理状态,可以说是十分方便了。回
社保最好不要断缴答,连续缴纳的重要性每个职场人都应该要了解,买房、买车、孩子上学、积分落户、生育津贴、看病、公积金贷款等每一项都需要连续的社保。其中,医药费的报销会在停保的次月停止,一旦医保欠费三个月以上,需要半年的等待观察期,才可以享受以前同样的待遇。
选择代缴公司时需要注意判断,个人代缴一般就收个跑腿的服务费,费用100-200不等,建议尽量挑选互联网行业内有领导力的品牌,选择正规的公司,成立时间比较久、公司规模比较大的,例如服务覆盖全国多数城市相对于单个地区小规模、1w+企业使用相对于零星几个企业、100w+企业员工使用相对于几千几百的员工使用,如何选择不言而喻。代缴公司提供的服务都差不多,对于消费者来说当然是价格相对低的比较好,满足以上条件还能做到行业低价,就赶快抱走吧。
㈤ 天津社保3月企业缴纳日期延期吗
天津社保在这儿企业缴纳日期延期么?这应该是延期的吧?
㈥ 天津社保缴纳时间限制
“welcome211”不要极不负责地乱复制内容了,楼主说的得非常清楚,公司没法缴。
1、天津城镇户口,可以转成个人方式缴纳社保,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离职证明等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缴纳手续,个人一般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非天津城镇户口,那就不能自己缴了,只能挂靠单位缴。
2、缴费基数可根据规定的不同档次(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60%范围)确定,比例一般为养老20%,医疗8%左右,详细可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㈦ 天津缴纳社保时间,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什么时候能打出来
社保中心每月26号到次月8号办理单位结算。比如8月26号到9月8号,办理的是九月份的结算,交的是九月的钱,以此类推。
㈧ 单位社保每月什么时候交
企业员工社保一般是在月初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这是社保的基本规定,同时,用人单位当月存在转退休人员时需要及时分账并办理退休手续,是业务开展的需要。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 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社会保险 网络
㈨ 天津公司缴纳社保流程
1、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 。如果实际缴费工资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如果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按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来缴纳
㈩ 天津社保每月几号缴纳社保
每个单位交纳社保的时间可能不太一样,大多是在18号之前,一般是在12号左右都会交纳保险,具体的你可以询问一下你们单位的负责人事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