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业不为员工补缴社保怎么办
作为企业单位来讲,如果说和自己的员工依法建立全日制的劳动合同,那么就应该根回据劳动合答同法的相关规定,为自己的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这是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如果说作为企业单位来说,不给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那么很明显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那么就是属于违法行为。
那么这样一来的话,作为企业单位可能就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了,因为员工他有自主的权利来申请法律途径的维权。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劳动监察举报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通过这两种方式都可以有效得到,补缴社保这样待遇。
当然对于企业单位来说,无条件的补缴员工的个人社保是企业单位应当做的事情,而且由此产生滞纳金的费用,那么也应该一并由企业单位来进行承担,因为毕竟是由于企业单位单方面主动的不给自己的员工来缴纳社保,所以说导致没有正常完成社保交费,那么由此而产生滞纳金的费用也应该一并由企业单位来承担。
⑵ 企业不给员工补缴社保,仲裁以超两年不受理,法院话不是他的审查范围驳回诉讼,怎么办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回险行政部门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吗,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从上述法律规定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是一种强制性行政义务,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应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强制追缴,反映的是社会保险征缴部门与缴费义务主体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关系,并非劳动争议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关系,不宜纳入民事案件受案范围。此外,因这类案件的执行离不开行政部门的配合,一但有关部门不配合,判决很难执行,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补缴社会保险费不如直接通过行政手段解决的效果好。
望采纳,谢谢!
⑶ 企业不给员工补缴社保,我仲裁说己超两年不授理,我法院说不是他的审查范围驳回诉讼,怎么办该找那个要
为了过了两年才想起仲裁呢?
早已过了仲裁时效,仲裁委员会不受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不可抗力的理由致使不能在时效内申请仲裁。
⑷ 劳动关系确立,企业拒不给员工补交社保费该如何解决
您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劳动仲裁院(设在人社局)提出劳动仲裁,要求企业给员工补缴社会保险。
⑸ 经过了劳动仲裁和法院,可是公司还是不补缴社保,该怎么办
既然法院驳回了公司的起诉你就是胜诉了,可以持胜诉的判【就是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强制单位给缴纳社保。
公司提起了上诉,就得等二审的处理结果后,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监察大队和社保事业处反映。二审也会维持原裁决,驳回上诉的。这种情况单位肯定输。
如果案子二审输了,那就找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因公司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了上诉,因此一审判决没有生效,就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也就是胜诉,可以向原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了。
(5)企业不给员工补缴社保要怎么仲裁扩展阅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所需材料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⑹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补缴社保怎么办
收集证据,去单位所在区的劳动仲裁。
⑺ 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我可以到劳动局仲裁吗
可以的,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7)企业不给员工补缴社保要怎么仲裁扩展阅读:
一、《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二、《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⑻ 企业没给员工补缴社保,仲裁以超过两年不予授理,该找哪个部门要回
去社保稽核部门与税务部门去反馈一下,这个属于当时企业谎报员工信息,可以让社保稽核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