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晋城市2019年养老养老保险基数
1、首先要明确一点,社保每月需缴纳多少钱,是根据你参保缴纳的基数多少内来确定的。容缴费基数假设是3000元,单位承担缴纳养老保险20%(600元),个人承担缴纳养老保险8%(240元)。
2、各地的缴纳基数一般有多种档次,有一个下限和最高的上限,根据实际状况选择基数缴纳。同样,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都是按选择的缴费基数然后按不同险种的比例扣缴,方法同上。
3、个人需要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而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单位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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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2019年山西晋城养老保险人员基数出来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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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参保所需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两张回(验原件);近期一答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城镇居民户口本原件;《档案委托管理卡》。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比例及金额:
缴费基数:个人所在省份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缴纳比例:按照当年相关规定执行;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纳比例×12四、缴费方式及时限:持《档案委托管理卡》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以现金方式缴纳。参保人员应一次性缴纳全年养老保险金,并于每年6月20日前办理,逾期加收利息,但最迟不得超过12月20日。缴费时间是当年基数出来后每月1—20日。
Ⅲ 晋城市社保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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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保的规定都不一样,看你的工资是多少了,工资多的自然交的越多,反之是一样的,如果你交的越多以后受到的保障也就越大,所以不用去考虑太多!!!!
Ⅳ 2020年5月4号晋城市政务大厅上班吗
你问的是在晋城市泽州南路458号的那个政务大厅吗?如果是的话,目前在周末以及节假日期间,那里是不上班,不办理业务的,只有在周一到周五的9--17点才工作。
Ⅳ 晋城市养老保险缴费怎么计算
1、按照新农保计算方法:个人领取额=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139+基础养老金
2、个人账户积累额=个人缴费额+政府补贴+相应的存款利息+可能的集体补贴
按照每年交2000共交15年算,个人缴费额总共为15*2000=30000
目前国家规定,政府应该对个人缴费进行补贴,现行标准为最低30元,也就是说,你每年的缴费国家都会给至少30元的补贴,有的地方多交多补,各地政策不一,按照最低标准算,15年共得到缴费补贴为450
存款利息逐年累积,这个很难计算
所谓可能的其他集体补贴只是国家的一个规定,比如村里有个企业,想给村民办点好事,拿出一部分钱来给村民放到新农保账户里,或者有人捐助等情况,这个可遇不可求,咱们完全按照没有计算
3、在不计算利息率,缴费补贴按照最低标准30计算,集体补贴按照没有计算,60周岁时你的个人账户里共有30000+450=30450元
4、目前,基础养老金为最低55元,各地根据经济实力可以增加,以后经济发展好了也会增加。
5、所以60岁时领取金额为:30450除以139+55=274
这是按照缴费补贴最低、利息为零、集体补贴为零、基础养老金最低来测算的。实际发放额谁也说不准,毕竟是17年以后的事。起码55元的基础养老金肯定是会增加的,缴费补贴增加的可能性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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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2020年度医保、社保缴费时间分别是那月开始
如果是身份证号和姓名输入错误,拿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籍口出示的身份户籍证明到医保窗口变更即可,如果是缴纳基数不对,医保每年都有一次版基数调整,可在当年基数调整时调整过权来即可。
2020年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时间大约会从2019年9月10日开始,将会持续到2019年12月中下旬,但是各地的缴费时间通常都在这段时间内,但是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别。
2020年的医保已经开始缴纳了,如果没有缴纳的情况下应该及时缴纳,一般情况在每年的十月初到十一月底为居民医保缴费期,包括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根据地区不同,时间也有所调整,基本在这个范围之内。
(6)2020年晋城社保缴费扩展阅读:
失业期间可参加职工医保,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失业保险异地转移,医保可随同转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1年7月下发通知,对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做了详细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参加职工医保,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在异地转移时,其职工医保也随同转移。
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出台了失业人员参加医保的具体规定。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按规定在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保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用缴费。
通知明确,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
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比例不低于60%。
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其缴费年限与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参加职工医保后,失业人员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缘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医保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经办机构应将缴费金额、时间等信息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和本人。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区、市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其职工医保关系随同转移,执行转入地职工医保政策。
应缴纳的医保费按转出地标准一次性划入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
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缴纳医保费时,不足部分由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予以补足,超出部分并入当地失业保险基金。
失业人员停止领取保险金后,经办机构也将停止为其缴纳医保费用。
此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按规定相应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