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请问一下,2020年社保基数,社保缴纳标准,公司和个人 分别是多少比例
2020年社保基数和社保缴纳标准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即2019年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详细如下: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4、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社保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0%,个人缴费比例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
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不缴费;
5、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不缴费。
㈡ 洪湖市社保局2020年养老保险还款还没有吗
2020年一个月养老社保怎么一直没有扣费,可能是会计给你统计错了。
㈢ 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人社部刚刚发布,医保账户取消、五险变四险,2020年,社保大变,社保缴费基数版大调整权,公积金与社保必须同时缴纳,否则违法,养老金和医保也迎来大变化,那么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了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
㈣ 2020年最低档社保是每年多少钱啊
以北京市为例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4)2020年洪湖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为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20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20年1月1日起新增参保人员(含断保再次缴费人员),不在本次缴费基数申报范围,其个人缴费基数按起薪工资额确定。
缴费单位应如实填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基数一经申报确认后,原则上不予变更。2020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待统计部门公布全省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后,将由社保信息系统自动调整。
缴费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作为2020年度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未按时申报缴费基数的缴费单位,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本期缴费基数暂按该单位上期缴费基数的110%确定。
㈤ 2020年社社保多少钱今年社保交的少钱
各地情况不一样,不好一概而论,提供几个地方的标准可供参考。
一、舟山市的标准
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了,最高封顶数按省月社平工资5960元的300%确定,调整为17880元,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3322元。记者8月22日从舟山市人社局获悉,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用人单位要在8月底前完成缴费基数申报,未主动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届时社保经办机构将执行上浮10%的政策。
据舟山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以一家用人单位为例,该单位参保职工目前缴费基数为每月3322元,如在规定时间内单位不主动申报,则社保经办机构将按照每月3654元的标准进行基数核定。“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事关个人退休后的待遇。”
该工作人员提醒,参保人员的退休待遇与其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相挂钩,为不影响参保人员日后退休待遇,用人单位应主动为参保职工申报缴费基数。据了解,社保经办机构将于9月20日后正式启用新的缴费基数。
3、对按2019年度缴费基数下限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其缴费指数据实计算。
㈥ 2020社保缴费档次表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19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内6756元的300%,即20268元/月;容下限继续按2019社保年度标准执行,即2924元/月。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19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6元的300%,即20268元/月;下限继续按2019社保年度标准执行,即3803元/月。
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19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88元的300%,即18264元/月;下限为2019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88元的60%,即3653元/月。
(6)2020年洪湖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扩展阅读
申报
每年1月开始,参保单位应当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