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任何时候只能在规定月份操作吗
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并不是在任何时候进行的,也不是具有规定月份操作颁布的。
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必须是在上海统计局颁布“上海市非私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后,进行加权平均“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流程后,才能颁布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数额的。
Ⅱ 上海社保 最低缴纳标准是多少
上海社保缴费最低标准:
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为8%;医保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为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为0.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至1.9%。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业主缴费比例为20%,个人为8%;医疗保险业主缴费比例为10%,个人为2%;失业保险业主缴费比例为1%,个人为0.5%;生育保险业主缴费比例为1%;工伤保险业主缴费比例为0.2%至1.9%。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医保缴费比例为1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0.2%至1.9%。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医保缴费比例为12%。
(2)上海社保基数规定扩展阅读:
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4076元,下限为2815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根据规定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基数和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比例根据规定在2011年7月至2014年3月期间逐步过渡,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Ⅲ 上海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标准
2012上海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养老金
医疗
失业金
工伤
生育
缴费基数
缴费标准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单位
2599-12993元(注1)
22%
8%
12%
2%
1.7%
1%
0.8%
0.5%
个体工商户
基数:2599-12993元
标准:养老:
个体业主缴付22%
个人(包括业主自己)缴付8%
医疗:个体业主缴12%
;
个人(包括业主自己)缴2%
失业:个体业主缴付1.7%
个人(包括业主自己)缴付1%
工伤:
0.8%
生育:0.5%
自由职业者
基数:
2599-12993元
标准:养老:30%
医疗:14%
……
……
……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
基数:
2599-12993元
标准养老:
30%
医疗:14%
失业:2.7%
工伤:0.8%
生育
0.5%
外来从业人员
基数:2599-12993元
养老单位
22%
个人8%
医疗单位12%
个人2%
失业单位1.7%
个人1%
工伤0.8%
生育0.5%
1949元
(注2)
6%
(注2)
1%
(注2)
……
……
……
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人员
2599元
(注3)
19%
(注3)
8%
(注3)
9%
(注3)
2%
(注3)
1.7%
1%
0.8%
0.5%
失业人员
2599元
(注4)
……
14%(注4)
……
……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区县政府(含乡镇)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应上述缴费档次,补贴标准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区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应上述缴费档次,补贴标准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25元、450元、475元、500元、525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参保人员的不同年龄分段确定,具体为: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其中个人缴费310元;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其中个人缴费46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其中个人缴费62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680元,其中个人缴费80元。
注1: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2993元,下限为2599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注2: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根据规定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5%,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注3: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基数和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比例根据规定在2011年7月至2014年3月期间逐步过渡,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注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
本标准执行期: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
Ⅳ 上海社保基数如何计算
上海社保缴费抄基数是和全袭国一样,是以本地区(上海市)上一年度的月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下限)-300%(上限)计算出来的。
比如上海市社保局公布的2020年7月起“社保缴费基数”就是:4927元(下限)至28017元(上限)。
Ⅳ 2019年上海社保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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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度上海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
市人社局今天发布2018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本市2018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1396元和4279元。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各类人群的社保缴费比例标准见下图↓
2、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从4月1日起,本市2018年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1660元调整到1770元,增加110元。
具体调整为:
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增加110元/月,调整为1770元/月。
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3、调整有关就业补助标准
随着4月1日起最低工资的提高,本市青年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和带教费补贴、协保人员就业补贴、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将作相应调整。
青年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从1840元/月提高到1936元/月
青年见习带教费补贴从690元/月提高到726元/月
协保人员就业补贴、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从1150元/月提高到1210元/月
4、提高医保封顶线,增加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今年4月1日本市医保进入2018医保年度(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从4月1日起,本市将2018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46万元提高到51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
为提高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本市将适当提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按实际缴费金额计入,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医疗账户部分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在职职工中:
34岁以下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175元提高到210元;
35-44岁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350元提高到420元;
45岁至退休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525元提高到630元。
在退休人员中:
74岁以下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1400元提高到1680元;
75岁以上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1575元提高到1890元。
同时,2018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7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此外,为减轻参保人员费用负担,今年4月1日起,本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配的胰岛素注射笔用针头纳入医保支付。
5、调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
按照国家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本市对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一是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致残一级的,增加576元/月;致残二级的,增加506元/月;致残三级的,增加472元/月;致残四级的,增加439元/月。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6426元/月、致残二级6036元/月、致残三级5672元/月、致残四级5319元/月。
二是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316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253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90元/月。
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566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2853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2140元/月。
三是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增加94元/月。
上述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调整,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此外,结合近年来本市定点医院住院伙食费随着居民消费价格变化不断上涨的实际,本市工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也同时进行调整,从20元/天调整为30元/天,并从2018年4月1日开始实施。
Ⅵ 2019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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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平均工资为6504元。
2017年4月-2018年3月上海社内保缴费基容数下限为:6504*60%=3902元;
2017年4月-2018年3月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6504*300%=19512元。
Ⅶ 2019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最新标准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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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及缴纳比例
上海社保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1%;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1%;个人缴纳比例: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5%;个人缴纳比例:0.5%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承担缴费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不承担缴费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新消息显示:4月1日-3月31日的社保缴费基数,最高15108元(去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最低3022元(去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60%)。
注: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108元,下限为3022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Ⅷ 上海社保基数具体调整方法
上海社保基数具体调整如下图:
(8)上海社保基数规定扩展阅读:
1、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调整,是根据自己工资和社会平均工资进行调整的变化。一年一次。
2、城镇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根据平均月薪为基础,如果他或她的工资并没有改变,原则上不调整,只有在社会平均工资的60%,据为基础的社会平均工资60%,高于社会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为基础
3、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因无工作不能确定工资收入,根据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各地根据自己情况,确定几个不同档次,由参保人自己选择。
4、由于各地社会平均工资公布时间不统一,调整基数的时间也不相同,一般都在每年5月以后。
Ⅸ 2019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最高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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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海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标准是需要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4本市职工月均工资标准来制定。
2015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上限为2014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2014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60%,2015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最高标准是为2014年上海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此标准的执行期为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2014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最高标准:2014年4月14日上午上海市社保局公布公布2014年4月1日-2015年3月31日的社保缴费基数,最高15108元(去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最低3022元(去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