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吉林省2019年社保缴费比例
首先来看看缴纳养老保险的都有哪些人?
城镇职工也可以称为上班族,主要是企事业单位人员,这些人的养老保险由企业统一缴纳。缴纳完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剩下的工资才会下发给员工。
养老保险费用由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缴纳基数确定,几乎都不能自己选择;建议大家查看《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怎么计算的?》。
本文主要是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的朋友提供的,也就是仅仅为了保证养老保险不断供,而缴纳最低档养老保险的朋友。
这些朋友有自由职业者,阶段失业者和下岗职工,这些人需要考虑经济因素,要保证养老保险不断供。在划不划算之前更关心的是养老保险最低档是多少钱?以及养老保险要怎么交?
养老保险最低档多少钱?
以北京地区为例,养老金缴费基数=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12,上年度工资总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工资性收入。也就是说,每个人的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可能都不同。
为了更方便公平,设立了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养老保险的最低档也就是缴费基数的下限,北京地区养老保险缴费下限是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0%,201年6月之前参考的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
因此,我们可以计算出,北京地区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档=8467*40%=3387元;灵活就业者也就是自己缴纳社保时,按照缴费基数的20%缴纳,我们可以发现,2019年北京地区养老保险最低档是677.4元。
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费用是多少?
如果是自由职业者或者下岗人员,也就是“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缴费基数20%的比例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北京地区为例:
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693.4元。
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16元。
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77.4元。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3.22元。
个人如何交养老保险金?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
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以进入 >> “多保鱼讲保险”进行免费咨询!
B. 2019吉林省社保缴费基数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领取的时候按退休地上一年度内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容计算,比如2019年领取的时候按照2018社平工资,2020年领取的时候按照2019年的社平工资,这里的年份不一定是一个自然年的,要按社保年度的,比如2018年7月1号到2019年6月30号是一个社保年度
C. 2019年吉林省社保缴费
保险小编帮抄您解答,袭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只要是在职职工,社保缴费不以当地当年社保缴费基数缴费,都以个人实际收入为缴费基数缴费。如果是个人缴费,就得等待当地公布2018.7-2019.6的社平工资数额(也是社保缴费基数)。
D. 2019年吉林个人社保缴费时间表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当时都是这样的,建账之后再向前补缴3年的参保费用。只要当事人的个人账户中有自1992的参保缴费记录就可以的,社保认可的是其系统中的记录,并不需要当时的缴费明细的。
E. 吉林省为什么2020年12月份社保查询单位统筹是0元
2020年因为疫情,国家减免了中小微企业的单位缴纳部分,所以部分单位的单位统筹部分为0
F. 吉林省社保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
缴费基数为:21000元
⑴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比内例:20%;
单位缴费金额:21000×20%=4200元。
个人缴容费比例:8%;
个人缴费金额:21000×8%=1680元。
单位和个人缴费合计:
4200元+1680元=5880元。
⑵失业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0.7%;
单位缴费金额:21000×0.7%=147元。
个人缴费比例:0.3%;
个人缴费金额:21000×0.3%=63元。
单位和个人缴费合计:
147元+63元=210元。
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以进入 >> “多保鱼讲保险”进行免费咨询!
G. 2019吉林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怎么计算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5〕17号
各市(洲)、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财政局,省直管各统筹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15年1月1日起,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5元;缴费36年(包含36年)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4年底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1%。
(三)特殊调整。以下人员在上述调整标准基础上,在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退休人员。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龄为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70元,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8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90元。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3、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4、工伤退休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数额不足99元的,按99元调整。
三、资金渠道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可参照执行,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审批和发放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有用人单位或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填写省统一制定的审批表,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构负责按时足额发放。
五、工作要求
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妥协操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密切配合,调度筹措资金,尽早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略)
H. 吉林省企业人员社保缴费
根据《关于促进来企业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参保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二、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试行办法>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2〕82号)规定,经县(市、区)就业服务局核准确认的就业困难人员,中断缴费超过3年的,由本人持《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审核认定表》,向社会保险局申报,可按规定以当地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养老保险费。
三、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以向前补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城镇个体工商户可从其首次从事个体经营的时间办理参保手续,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时间不得早于1995年7月1日。城镇个体工商户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超过3年的,补缴办法按本通知第一、二条件规定办理。
参保人员按上述办法补缴养老保险费,可按《关于调整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吉政函〔2007〕109号)规定,选择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一经选定,在同一年度内不得变更。
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以进入 >> “多保鱼讲保险”进行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