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社保补缴有没有年限限制的问题!很急,谢谢!
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
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一年来计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两年来计算,只单独补交08年9月这也是按两年来计算)。
因购买楼房所需贷款而补交5年社保的,需要注意是否可以在社保中心那里查询到数据,如果可以查询到就可以办理补交,如果查询不到,贷款还是不会被批复的。
(一)养老、医保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
须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到相应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二)外地调入人员的超龄补缴:
户口已迁入本市且通过本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将其行政关系调入本市的人员,调入时没有超过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的,免于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后,其调入前所在地未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的年份中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若超过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的,还应当由接收单位为其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其调入本市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1)国有企业补交社保规定扩展阅读
社保补缴办理流程
各地区,不同的补缴时间,办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通过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
2、录入企业版软件:
①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②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③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补缴月份的不同:
①申报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员补缴5年以上的,先去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②申报补缴2011年7月1日(含)以后的,且补缴近三个月以前的,需单位携补缴材料到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③补缴近三个月内的,直接网上预约取号;
4、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办理;
5、财务柜台缴费(当日缴费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社会保险
㈡ 要求公司补交4年的社会养老保险,有相关法律条款吗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明确社会保险权益。换言之,用人单位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就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就是违法。劳动者可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出赔偿。因此,你公司必须要给你缴纳社会保险的,你可以提出补缴或者赔偿要求。
第二,缴纳社会保险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而一般情况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就是劳动合同。从你的情况看,你虽然06年就进入公司,但直到08年才签了劳动合同,所以你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如果你要求公司自你进入公司起补缴全部四年的社保,那么你需要收集自06年开始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就是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友证词等。由于劳动合同法是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所以你之前的保险你还要参考一下劳动法相关条款。
2、如果嫌麻烦,可放弃你08年和公司签订合同之前的权益,只要求公司补缴自签订正式合同后的部分,这个比较容易,有劳动合同做证据可随时到劳动检查大队投诉,必定会获得支持的。
3、还有一种办法,就是仔细研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再找个律师,直接和公司协商解决,这个比较符合你目前的情况。
㈢ 国营企业下岗职工补交养老保险有那些细则
其实就源是下岗职工了,无论是私营还是国营的下岗的:
2014年如何补缴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2014,养老保险补缴标准,补缴档次分几种。
国家出台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人员及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出明确规定,为各类人员补缴以前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3)国有企业补交社保规定扩展阅读:
报销:
医疗报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设定结算期。
结算期按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治疗的时间,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的时间设定。
㈣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对于用人单位及职工,在我市历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确定补缴基数。用人单位及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对于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在申请办理“漏保补缴”业务时,凡是1996年1月1日以前应该参加而未参加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的时间,应按规定从被批准招收为合同制工人之日至1995年12月31日补缴积累额后方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补缴积累额的基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社平工资确定,比例统一按3%确定。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照自愿原则,由灵活就业人员在山东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确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缴费比例统一按照20%确定。
(4)国有企业补交社保规定扩展阅读
六种情况不受理
(一)职工申报调整缴费基数申请补缴超过2年以上追溯期限的;
(二)灵活就业人员已选择缴费基数履行了缴费手续,再次申请调整缴费基数并办理补缴的;
(三)参保人员申请办理跨统筹地区补缴业务的;
(四)参保人员已在跨统筹地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
(五)参保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
(六)申请人职工档案经鉴定存在伪造或涂改的。
㈤ 国家有没有规定没交过社保的不可以补交
没有规定,但是各地有规定不同的补缴条件。例如广东。广东省符合一次性补缴:只要符合下面办理条件之一即可一次性缴纳:
1、企业未参保人员(237号文):2011年7月1日前曾与中央、省直和军队驻穗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原单位为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因所在单位关闭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纳责任或因超过法定时效无法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从未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
2、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193号文):原单位为中央、省属和军队驻穗城镇集体企业,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
3、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91号文):在1978年6月1日后离开中央、省直驻穗机关事业单位,离开原单位前工作时间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原身份是干部(含经县以上人事部门批准的聘用干部,不包括单位自行聘用的干部)和固定工的人员(不包括原单位工作期间按规定应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4、宗教教职人员(45号文):2012年2月前已年满60周岁且仍在我省从事宗教教务活动的我省户籍宗教教职人员,可自愿按照属地原则,一次性缴费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5、早期离开省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7号文):1978年6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间离开原企业,且离开前的工作年限不符合国家和省计算连续工龄政策规定,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原固定工(含干部)人员。(原企业是指1994年1月后参加省直养老保险统筹的省属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含参加省直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中央、军队企业以及原改制破产的企业))。
㈥ 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吗
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或给予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6)国有企业补交社保规定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2000年前国营企业的合同制工人补缴社保有什么规定
曾在机关、企事抄业单位袭、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㈧ 现在国家不允许挂单位补交社保,这是犯法的
你说的挂上单位补交社会保险属于虚假的劳动关系。因为补缴社会保险必须要提供相应的工资表,参加工作年限以及劳动合同。而你所提供的这些都是虚假情况的话,那么就会触犯相应的法律法规。
㈨ 关于企业补缴社保的
纯粹忽悠你们,企业退休年龄最晚可以55岁,所以55岁之前单位都有义务给你们买保险,如果到退休年龄没缴够年限,由单位批量给你们补够年限。可以到劳动仲裁投诉。
㈩ 如何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专足,并自属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和公积金现在都是国家强制缴纳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就算是确有困难的单位也只能是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但是绝不是不缴。
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或公积金违反了国家规定,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举报、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