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9年上海市最新社保基数是多少
2019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日前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本市2019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3496元和4699元。
社保缴费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一般而言,企业帮员工缴纳的都是最低基数的社保,当然也有些公司会根据上一年度岗位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
可以根据最新的发布时间,从当地的社保局查询最新的社保基数。此外,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软件查询全国的社保基数。
(1)2020年上海平均社保缴费基数公布扩展阅读
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㈡ 2020年上海社保一倍基数9339元缴纳,一个月单位加个人总计缴纳多少钱
1、职工个人 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职工个人 工资总额×专 60%~300%×8%;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属业职工工资总额×20%;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㈢ 上海2020年员工个人社保缴纳基数如何计算
那就是7月1号之前继续沿用19年4月开始的缴费基数。7月1号之后按照你19年的收入来确定你新的缴费基数
㈣ 上海2019年月平均工资19512元,2020年社保基数7732元,怎么回事
一般来说,社保缴费是按上个年度,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的
按道理,19512的月平均工资,2020年的缴费应该超过一千
实际上,有些公司不正规,不安规定进行缴纳
㈤ 2019上海社保平均缴费基数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2016年上海市平均工资为6504元。
2017年4月回-2018年3月上海社保缴答费基数下限为:6504*60%=3902元;
2017年4月-2018年3月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6504*300%=19512元。
㈥ 2019年上海社保平均缴费基数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2016年上海市平均工资为内6504元。
2017年4月-2018年3月上海社保容缴费基数下限为:6504*60%=3902元;
2017年4月-2018年3月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6504*300%=19512元。
㈦ 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上海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2015年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近日公布,为专年均71269元,属月平均工资为5939元,比上年增长8.9%!
以此我们可以推算出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上线和下限。
上海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下限是上年平均工资的60%。
故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为:
2016上海社保最高缴费基数上限:
2015职工平均工资*3=5939*3=17817元
2016上海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下限
2015职工平均工资*0.6=5939×60%*0.6=3563.4元
㈧ 上海2020年社保缴纳基数调整什么时候,原先4月调整由于疫情推后3个月,7月份调整
上海市2020年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日期是从2020年的7月1日起开始调整的,即从2020年7月起,社保缴费基数参考水平调整至9339元/月,对应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017元/月。该调整后的缴费参保基数适用时限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另外按照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社保减负政策的要求以及结合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度的下限标准,即4927元/月。
(8)2020年上海平均社保缴费基数公布扩展阅读:
2020年上海市社保阶段性减免政策:
1、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2、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3、2020年度(指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4、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