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给员工补缴社保需要哪些手续
公司帮员工补缴社保手续:
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缴费单专位(不含个体、自由属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社保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2、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社保补缴明细。
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社保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各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社保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
⑵ 单位可以为员工补交一年前的社保吗
如果单位成立时间大于1年,原则上单位可以为员工补交一年前的社保。
单位为员工补交社专保,需要属当地社保局同意,且单位或被补交社保的员工愿意承担滞纳金,就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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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社保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
一、养老、医保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
须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到相应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二、外地调入人员的超龄补缴:
户口已迁入本市且通过本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将其行政关系调入本市的人员,调入时没有超过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的,免于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后,其调入前所在地未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的年份中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若超过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的,还应当由接收单位为其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其调入本市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⑶ 公司为员工补缴社保员工还需承担吗
社保补缴方式: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⑷ 新开的公司,可以帮助员工补缴以前的社保吗
新开的公司是可以帮助员工补缴以前的社保的,但是只能从公司成立时补缴。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4)公司给员工补缴1年社保扩展阅读: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⑸ 关于公司给员工补缴社保
如果是一家公司的话,只不过是上下级关系那没问题,你拿着这方面间材料去问公司,要求缴所漏缴的部分社保,不行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⑹ 关于公司补缴员工社保
一般社保部门会与银行合作,给单位一张社保专用银行卡,拿着这张卡及补交员工的身份内证复印件及相关资容料、上面员工可能已不在单位工作了,还需提供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通知书及复印件去填写申请单,申请补交;
补缴一年的社保,补缴的职工是否还在本单位工作,不在是不可能补缴的,在的话按照上海市的规定此人要是上海本地户口,或外地人员到退休年龄时不计算补缴期限可缴足15年以上的可以补缴。
具体要看你在哪个城市以及这个员工是否已建立了社保账户。
⑺ 公司为员工补交一年社保要多少钱
谁知道你应该补交什么基数,哪年的,去年最低交一万八。
⑻ 单位给员工补缴社保最多能补多少年
社保可以在退休的时候,办理一次性补缴的,之前没有社保帐号,也是不能补缴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
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设定结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