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重庆渝北区 办社保流程
重庆渝北区办社保的流程:
1、填写申报资料
在我市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不再单独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在用人单位进行人员首次参保登记时,按照职工人员增加办事指南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具体请参看《职工人员增加办事指南》),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在《人员增加表》上备注单位统一信用代码;
若属于企业非法人的由法人单位(总公司)出具《委托授权书》(附件5),并提供法人单(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窗口工作人员将同时为单位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和职工人员增加业务。
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批准成立的用人单位需提供:
(1)《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纸质件一式二份),同时提供电子档;
(2)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证、照及成立批文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学校提供《办学许可证》);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单位成立批文。
(3)同时办理人员增加,需按照职工人员增加办事指南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具体请参看《职工人员增加办事指南》)。
2、办理缴费登记
参保单位首次办理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后,必须持《重庆市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在当月20日前到所属地的税务大厅办理缴费登记。
于次月起每月15日前到所属地的税务所开据专用缴款书(或网上打印专用缴款书),再到银行缴费;开通电子税务平台的,可在次月15日前通过电子税务平台缴费。
缴费标准
1、单位缴费额=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总额×单位缴费比例;
2、个人缴费额=职工本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
根据职工实际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口径统计,包括: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核定,工资高于上年社会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社平工资的300%核定为缴费基数,工资低于社平工资60%的由社保局按社平工资的60%核定为缴费基数。
3、现场受理,即时办结。
(1)重庆社保缴费登记表扩展阅读:
办理地点:渝北区社会保险局单位参保窗口(重庆市渝北区桂馥大道10号)、各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
办理时间:每月1-20日的工作日(每年新社平工资出台的次月需提前3-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周一至周四下午2:00-17:30,周五下午2:00-4:00(国家法定及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3-67802277 ,023-67812925。
Ⅱ 在重庆怎样办理个人社保,需要什么资料缴纳哪一种以后最实惠
办理地点是你们当地(一般是区)的社会保险局个人参保窗口
完成时限:手续完全齐备的当日受理
个人参保人员
1. 失业职工
(1)经本人签字认可的《重庆市个人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附件4);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提供本人《职工档案》原件;无视同缴费年限的,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始材料。
2. 已破产、解体、关闭的企业职工
(1)经本人签字认可的《重庆市个人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破产、解体、关闭的有效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职工档案》原件。
3. 灵活就业人员
(1)经本人签字认可的《重庆市个人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 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
(1)经本人签字认可的《重庆市个人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参保时仍从事个体经营且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补缴各年度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即提供一年补缴一年)。对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收取个体登记费(开业、变更)、行管费的发票、个体协会收取会费的发票、个体协会会员证、原始的完税凭证、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缴纳工商注册登记费的发票等原始资料。
5. 城镇个体工商户雇工
(1)经本人签字认可的《重庆市个人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参保时其雇主仍从事个体经营且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与雇主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原始材料。
6. 曾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006年10月1日前与机关事业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临时聘用人员
(1)经本人签字认可的《重庆市个人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协议)的可参照下列凭证:缴纳其他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等;
(4)区县社会保险局指定时段装订成册的《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缴纳哪一种就看你的自身情况撒,没有什么实惠不实惠的说法。
打个比方:A:你比较宽裕,缴纳的100%,结果有什么病导致61就洗脚了,那还不如不缴。B:你比较宽裕,又一切都可以,就肯定缴100%。C:就是经济相对紧张,那就暂时60%嘛。……
Ⅲ 重庆市社保年度工资总额申报中的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人员重复申报表中,重复申报人员如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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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参保登记申报
(一)参保单位需提供资料
1、证明本单位依法设立的证照、批文及复印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4、《法人代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工商登记执照》或批准成立的批文等有效证件;
6、职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即:劳动合同);
7、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8、证明企业经营状况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员工工资表;
9、用于拷贝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电子报盘的U盘一个(或软盘一张)。
(二)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有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补充资料:
1、具有有毒有害工种的企业,应提供从事有毒有害工种参保职工的体检表。
2、非法人单位除提交上述资料外,另提供其所属法人单位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和对该非法人单位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3、民办非企业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有权机关批准文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号码。
4、机关、事业单位只提供:批准成立文件或单位编制文件、《法人代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还应提供提前退休人员退休批件和《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认定表》(2002年1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
6、只参加住医院医疗保险的企业,国有企业需要提供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并报主管部门确认的材料。非国有企业由企业工会和业主协商一致后,并报当地工会组织确认,其他用人单位需提供经职工大会通过后报主管部门确认的材料。
(三)参保单位需填写资料
1、《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2、《重庆市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
(四)审核
1、公共业务经办人员审核单位所填写和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对不符合要求的,使用《南岸区工伤保险中心一次性告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正;对符合参保条件的,为参保单位确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即参保单位社会保障号),并于受理登记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各社会保险竟经办机构办理后续业务;
2、公共业务窗口收到各经办机构的书面核定意见后,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对不予登记的书面告知理由。
二、参保单位注销(含解散、破产、解体、撤消等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申报
(一)参保单位提供资料
1、《人民法院宣告破产通知书》或其他法律文书或有关机关批准的文件或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决议;
2、《社会保险登记表》;
3、《重庆市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审核
1、公共业务经办人员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注销资料,于3个工作日内向各经办机构发送拟注销登记信心和业务通知;
2、参保单位完清各项社会保险欠费和结算等后续业务后,将各经办机构签署意见(公章)的《重庆市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交回公共业务窗口,由公共业务经办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并收回《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参保单位合并(兼并)申报
(一)参保单位提供资料
1、有关机关的批准文件或其他法律文书;
2、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注销的单位,提供经过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签的《重庆市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3、参保单位通过Excel电子报盘和纸质资料对减少人员填报《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人员减少申报表》,并一式两份报送到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署意见。各经办机构签署意见(公章)后返回到公共业务窗口。
(二)审核
经公共业务经办人员审核后,办理参保单位的合并(兼并)业务。
四、参保单位拆分申报
(一)参保单位提供资料
1、有关机关的批准文件或其他法律文书;
2、《重庆市社会保险单位拆分申请表》(一式两份);
3、参保单位通过Excel电子报盘和纸质资料填报《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人员减少申报表》(一式两份),拆分后新成立的单位提供参保登记资料(参见:单位参保登记申报)。
(二)审核
经公共业务经办人员审核后,办理参保单位的拆分业务。
五、单位成建制转移申报
(一)参保单位提供资料
1、地税变更及相关文件材料;
2、《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整体转移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审核
1、统筹内转移
(1)转出地的公共业务窗口对参保单位提交的材料审核无误的,及时告知各经办机构,并通知参保单位到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2)转入地的公共窗口为参保单位及其职工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各经办机构为参保单位建立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
2、统筹外转移
(1)转出地的公共业务窗口对参保单位提交的材料审核无误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参见:参保单位注销申报)。
(2)转入地的公共窗口为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参见:单位参保登记申报)。
六、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公共基础信息变更申报
(一)参保单位需提供资料
1、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的证明;
2、《社会保险登记证》;
3、《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4、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二)参保人员需提供资料
1、需要变更的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础信息变更申报表》。
(三)审核
经公共业务经办人员审核后,办理基础信息变更维护业务。对涉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内容变更,需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并重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七、参保人员增加申报
(一)参保单位提供资料
1、职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及相应工资表;
2、通过Excel电子报盘和纸质资料填报的《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变》(一式两份)。
3、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二)审核
公共业务经办人员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资料,对不符合要求的,使用《南岸区工伤生育保险中心一次性告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正;对符合要求的,于受理申报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各经办机构办理后续业务。
八、参保单位人员减少申报
(一)参保单位提供资料
1、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2、通过Excel电子报盘和纸质资料填报的《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人员减少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审核
公共业务经办人员对减少人员资料审核无误的,及时告知各经办机构,并通知参保单位到各经办机构完清欠费后办理后续业务。
九、年底工资缴费申报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每年1月底前将《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汇总表》和《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2XX年度工资明细表》Excel电子文档分别拷贝给参保单位。参保单位在每年3月底前,在履行张榜公示或职工签名、工会签章等手续并报地税机关签章后向公共业务窗口申报。经审查符合有关规定的,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各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办理后续业务。
关于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具体操作流程,例如,1、员工保险转移;
是这样的,医疗保险并不支持异地转移,且只能在购买地消费使用和享受报销待遇.也就是其它除种只能在本地使用.
在统筹区域内可以随便办理转移关系,而在非统筹区域,转移社保中,只能转移养老保险,且只能往户口所在地社保局转入,因此,如果说你的户口是当地,是可以办理转移的.
对于跨省市转移,其手续需要分别向两地社保局提出申请,且只能转移个人帐户部分,不能将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一起取走,做好心理准备.
公积金可以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两年后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退.
2、生育保险报销,有无指定医院?
肯定需要到指定医疗机构才可以的.
3、企业缴费怎么实现?
交纳至当地社保局或指定帐户即可.
4、医疗与生育保险是在一起办理的么?我们公司是在太原市杏花岭区。
肯定不是一个窗口,但都在社保局办理.
社保办理有两种方式: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二)或者以单位方式代交的身份购买社保。
另外,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第二种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
Ⅳ 重庆市社保基本情况表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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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登记表中批准信息填写:
1对于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中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的执照类型、执照号码、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
2对于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中填“批准成立信息”栏的批准单位、批准日期和批准文号,即根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填写。
3每个企业参保都需要填写一个社保经办机构,以便地税与社保经办机构之间正确传递登记信息和缴费信息。
Ⅳ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表如何填写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 。如果实际缴费工资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如果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按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来缴纳。
Ⅵ 重庆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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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之前,你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单位提供以下资料给职工用于办理失业保险,需要的资料有:
1.《失业职工介绍信》;
2.《单位终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通知书》;3.由社保部门盖章的《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
以下资料由职工个人提供: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职工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4.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一寸免冠相片3张;
6.申领本人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的时间是:
失业职工在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到户口所在地区的失业保险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Ⅶ 请问单位新办社保填了增加表,就直接到地税打印社保缴款书吗然后是在哪里缴费呢我是重庆的。谢谢指点
打了缴款书,缴款书上面有缴款地方的,一般是在你们公司的基本户去下账,如果是交现金的,就去社保局规定的交现银行或者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