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广州社保如果要修改用工形式,合同工改为转制工,要去哪里改带什么资料
你投保的公司先在地税网做减员,然后要网上增员时,可以修改用工方式,再申报即可,什么资料都不用。
Ⅱ 请问申报社会保险费时,用工形式应该选择什么
申报社会保险费时,用工形式一般选择全日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容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是指法定正常付出劳动时间,也就是义务劳动时间,超过这一时间的工作即视为额外劳动,用工单位需支付加班工资。累计工时每周超24小时就应该属于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更为便捷、灵活,既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也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劳动者就业。
劳动者只可以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在正式的工作之外还为其他用人单位服务,则只能算作兼职,而不能视为劳动关系,不能缴纳社会保险费。
Ⅲ 社保入税后,公司用工形式该如何调整
社保入税对企业的启发无外乎: 转变用工模式,探索适合企业自身的业务模型
传统模式已经不可持续,欧美日韩灵活用工比例超过40%,国内还抱着自己招聘全职员工的观念显然无竞争力。转变观念,采取措施才是王道。
几种措施:
外包(治标不治本、外包公司也要足额缴纳社保,适合边缘岗位)
非全时用工(部分岗位,一天4小时,一周6天,2周结算工资)
bpo (常用方法)
个体(个体户有优惠政策,结合业务模式)
灵活用工,包含太多,下期再说
其他方法都是违法的,切勿买发票、虚构人员、虚假报销,金税三期强大到超乎你想象。
Ⅳ 关于社保,我刚刚帮一个新员工调入社保,把他的职工性质写错了,写成了合同工,要改成劳务工,怎么改
我也写错了,把合同工写成劳务工了,,请问你那时候是这样处理的
Ⅳ 社保个人信息里,用工形式有的员工是"原固定职工",有的是"城镇合同制",大家还见过别的形式吗
社保的用工形式"城镇合同制职工"与"合同制职工"的区别:
一、固定职工:
应该说在全国,固定职工至今是依然存在的,事业单位中带有国家核定编制的职工即是所谓的固定工,这类职工有工人身份和干部身份的区分。有国家拨款的单位发档案工资,自负盈亏的可以自己核定工资,但是缴纳社保是在专门的社保机构缴纳,并且缴费基数按照档案工资计算。
二、城镇合同制职工:
你城镇合同制职工不是固定工,这个说法并不明确,我只能从我理解的角度阐述一下:
在四川,至今依然存在“劳动合同制工人”这类群体,具体如下:
1、起源:
其起源于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当时,国家施行预算制,给每个单位限定了编制,单位不能超编,如果超编了,超编人员的工资部分单位自行承担。但改革开放以后,因部分单位功能有所调整(如招待所升级为涉外酒店),但限于编制,故经当地政府编委同意面向社会招聘一定数量的工人,但这批人不能算作固定工,只能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创造出“劳动合同制工人”这个说法。
2、待遇:
编制内固定工的工资由国家拨款,而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工资全部自负盈亏。同时,因为还没有劳动法,故其工资、劳动保险(即后来的社保)和退休待遇比照固定工。
3、现状:
劳动法出台以后,随着改革的深化,部分单位向编委取消了劳动合同制工人改为自主招聘,而部分单位至今仍然保留了这批人。
Ⅵ 公司是否可以改变员工的社保类型
一、不同的公司选择社保缴费类型不同。你原公司的缴费类型与新公司不一样,到新公司后当然应该执行现公司规定。这个符合《劳动法》规定。
二、当然,公司在按照规定给你办理社保关系接续时,应该告诉你险种类型和缴费标准。现在你自己知道了,就直接向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咨询清楚就行了。
祝开心!
Ⅶ 社保个人资料中的个人状态和用工形式是什么意思
个人状态分以下几种情况:失业职工、新成长劳动力、外来人员、在职人员、和复员军人
用工形式分:半日制、全日制、小时制
Ⅷ 如何变更社保缴费人员类别
1、社保缴费人员类别修改可通过登录社保官方网站的个人信息修改缴费类别。
2、也可以在咨询当地社保中心看若变更成功后需要递交资料进行修改。
社保缴费类别共分为三种分别是:城镇职工、居民以及农民工三种。城镇职工,包括本市城镇职工、外埠城镇职工两种;居民是指户口所在地为本市居民;农民工,包括本市农民工、外地农民工、本市农村劳动力、外埠农村劳动力。
(8)社保的员工用工形式可以更改吗扩展阅读:
社保缴费人员类别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参保人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居民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一份。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Ⅸ 东莞社保的用工形式选错了怎么修改
东莞社保的用工形式选错了,是可以修改的,可以重新进入系统性修改,或者让工作人员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