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业欠缴的社保可以追缴吗
私营企业有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是法律规定需要给员工缴纳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如果签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可以走法律途径要求补缴
⑵ 企业职工因之前单位没有给上医疗保险,几年过去了,职工要求补缴几年前的医疗保险,可以补缴吗
医保补缴欠费方式: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内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容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
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⑶ 单位给职工补交社保和医保吗
社会复医保可以补缴,社保补制缴方式:
1.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2.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3.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4.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5.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6.《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7.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8.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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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公司拖欠工资和社保导致社保断交超过三个月怎么办
缴费年限无论是养老与医疗可以累计,只是医疗断缴三个月就暂停享受医保待遇了,这期间不生大病也不要紧,重新缴费六个月后恢复医保待遇。不会清零,只能找工作后再交,省内异地的等在现缴费地缴纳社保后,可以转到现缴费地。
⑸ 有关公司托欠员工社保,医保问题!
1、社保中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五种,所以,你这个“社保,医保被公司托欠着”的说法不够准确了。 “没有任何一家公司敢录用我们”,不会是因为“社保,医保被公司托欠着”而应该是由于《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你们只有在与现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凭着离职手续,才能与其他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合同关系。 2、你们可以以单位拖欠社保和工资为由,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你说情况符合以上情形了,你们可以依此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能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得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是该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以上情况属于劳动争议,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只有在仲裁裁决生效后,才能凭裁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或者是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要在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胜诉后凭法院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是违反法律程序的,法院不会受理的。
⑹ 职工医保可以补交吗
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2001年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
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当地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以前,个人的经劳动部门认可的连续工龄和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连续交纳养老保险的时间(年限)。
(6)企业拖欠员工社保医保可以补交吗扩展阅读:
职工医疗保险补缴须知
一、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二、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3、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4、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⑺ 单位给员工断缴4个月的社保医保,还能补上吗
那得看是哪四个月了,如果是现在最近这四个月的话,你可以不上,直接一年一交,这样还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