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员工离职,单位还有义务代缴社会保险吗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⑵ 离职员工,委托单位上保险,协议书如何签
其实这样比较亏,上保险只要累计工龄够了就行了,不在于中间差一点时间的.费用全由内你出容相当你为社会做贡献了.单位其实没必要和你签什么协议,因此它已经没义务给你继续上了.倒是你应该找他签一个,说明你每月给公司交多少钱,公司必须足额给你存入社保帐户.
⑶ 员工关系在本公司,但是社保是代理公司缴纳,离职证明怎么开
签了辞退证明就不用开离职证明了,辞退证明就是离职证明的一种,全名为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离职证明分为: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说明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种是:终止劳动合同,解除方法不同,相应的程序与补偿金也是不同的。
在绝大部分情况下,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劳动合同。
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或员工,劳动法在通知义务、补偿金也有不同的规定。
(3)员工离职单位代缴社保协议书扩展阅读:
相关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⑷ 书面离职后社保让原公司代缴社保上显示在职,那和公司还存在劳动合同吗
离职了就不存在劳动合同了,劳动合同会随着你的离职而解除,原则你离开单位后,原单位是不会给离职人员再继续交社保的,你到新单位了由新单位继续交纳。如没找到新单位可以自己缴纳。
⑸ 我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给代缴社保,现在要求我签一份离职申请解除与本公司合同关系,我应该签这份申请吗
根据国家法律规来定,与公自司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公司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缴纳社保是公司和其之间的协议,只要给员工缴纳社保就不算违法,只不过将保险业务外包而已。
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征缴社会保险费用是社会管理部门的职责,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保手续,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金,无论欠缴社保费或者拒缴社保费,社会管理部门均可依法强制征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