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昆明市社保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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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茭菱路专260号0871-8046988公交车站:近华浦属路口(450米)17路,18路,33路,54路,58路,61路,66路,66路调头车,81路,82路所以相关证照,工资档案之类的带齐最好先打个电话问一下,不然跑来跑去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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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昆明 单位首次办理社保 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初次缴费员来工需备交如下源材料:
1、本地人才市场《劳动保障事物代理委托协议书》
2、身份正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3、一寸正件照(一张)。
公司要准备的材料有: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华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2)昆明企业社保办理时间表扩展阅读:
1、社保基数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2、缴费比例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3. 昆明地区企业办理社保
第一复个问题:
你以前的公司制在哪个区就在哪个区社保局查,在对应的社保窗口打印要求打印你的缴费明细就可以了,要求带上身份证,还有的的社保编号,这个编号公司人事知道,或者直接去社保局窗口问。
五华区社保局服务大厅在正义坊后面人民电影院巷子进去,盘龙区社保局服务大厅在北京路船舶酒店旁边,官渡区社保局服务大厅在关上原官渡区政府旁,高新区社保局在科高路高新管委会大楼8楼。
第二个问题:
你若没有和另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是昆明市户籍人员的话,可以携带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户籍社区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并携带从原单位所在区县社保局打印的社保转移表,到你户籍所在地区县社保局转入,然后就可以按照个人缴费比率自行缴纳社会保险。
你若不是昆明市户籍,同时办理过昆明市居住证(暂住证),那么携带居住证、身份证等证件到居住证发证所在地区县社保局询问,好像也是可以自行购买的。
PS:可以提前打电话到目标区县社保局询问,免得资料不全或者条件不满足白跑。114可以查到各区县社保局电话。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4. 昆明办理社保的流程,还有需要哪些材料
单位第一次办理?
单位参保登记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内异容动名册表》 《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证读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证原件)。
办理了单位新参保,同时办理第一次职工新增参保,社保卡需要两个月才制好。
若是单位已经参保,社保经办人准备职工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照片、工资证明、合同复印件、职工填表盖红章。准备齐了,每月1~20日,在单位辖区社保管理处办理或网上增员。
5. 昆明企业社保办理流程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茭菱路260号0871-8046988公交车站:近华浦专路属口(450米)17路,18路,33路,54路,58路,61路,66路,66路调头车,81路,82路所以相关证照,工资档案之类的带齐最好先打个电话问一下,不然跑来跑去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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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昆明市西山区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五险)的时间及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昆明市西山区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五险)的时间一般是在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就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保。
二、具体的流程是:
1、登记
参保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参保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
(表一),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 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 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三) 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四) 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五)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六) 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
对参保单位填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社保经(代)办机构应当即时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为参保单位开具《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专户开户通知》,参保单位凭此通知到指定银行开设缴费专户;社保经(代)办机构依据银行开户回执对参保单位予以登记并核发《登记证》。
2、变更
参保单位发生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当自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手续。
(一)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一?1);
(二) 《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 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变更证明;
(四) 社保经(代)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材料齐全的,社保经(代)办机构审核后给予变更。
因单位信息变更事项涉及《登记证》内容的需要重新打印《登记证》,但社会保险登记证号不予变动,原《登记证》收回。
注销
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及时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参保单位应当自发生注销登记事项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单位申请注销登记时,应当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一)并提供相关文件和材料,经社保经(代)办机构审核后,为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收回《登记证》。
参保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