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劳动法社保缴纳规定 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社保怎么罚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1)员工社保未缴该补助多少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
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Ⅱ 不交社保,应该补贴多少合适
社保是国家强制性缴纳的。
社会保险的特点:
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内险,保险的容标准是劳动者的人身;
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
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有些公司计算五险一金并不是按照员工实际工资,而是另外设置基数计算缴纳的)。
Ⅲ 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而是给600元补贴这合理吗
不合理的。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Ⅳ 公司未缴纳社保,解释说工资里给予了社保补助,要赔偿先得把社保补助退回合理吗
当然不合理,因为既然已经出现和公司讨论社保合不合理的情况双方肯定已经翻脸,到法院和专进行劳动仲属裁这种情况下也只能依法办事,而根据法律条款,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占理的,因为这是法律明文确定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况且公司解释工资有社保补助,肯定也不是以社保的名义(因为这是违法的),这样公司要求员工退回社保补助也无从谈起。
Ⅳ 退休员工在公司未交社保,辞退需发补偿金吗多少合适
一般用人单位辞退到了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Ⅵ 公司如果不给员工上保险,应该每个月补助保险费多少
公司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属于违法行为。谈不上补助,但离职时可要求经济专补偿。
五险属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辞职后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如果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主动辞职的,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Ⅶ 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拓展资料:
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
也可以认为是社会保险的保险人(国家)为了承担法定的社会保险责任,而向被保险人(雇员和雇主)收缴的费用。
Ⅷ 单位不给个人交社保,每月3000元,单位应补贴个人多少钱合适
一、如果一个月工资3000元
养老保险月个人应缴:3000╳8%=240元;失专业保险月个属人应缴:3000╳1%=30元;医疗保险月个人应缴:3000╳2%=60元;社保个人月应缴合计:240+30+60=330元。
养老保险月单位应缴:3000╳20%=600元;失业保险月单位应缴:3000╳2%=60元;医疗保险月单位应缴:3000╳8%=240元;工伤保险月单位应缴:3000╳0.6%=18元;生育保险月单位应缴:3000╳0.8%=24元;社保单位月应缴合计:600+60+240+18+24=942元。
二、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1%,自己缴纳8%;
2、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9%,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3、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自己缴纳1%;
4、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5%,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5、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8%,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6、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缴纳8%,自己缴纳8%;
7、单位每个月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2%+0.5%+0.8%+8%=41.3%
Ⅸ 单位不交社保,规定补助多少钱
用人复单位逾期未缴纳制社会保险的处罚: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Ⅹ 员工未缴纳社保 以现金形式补贴 离职时当月未满一个月 社保补贴不发放
看到某些回答,我真感到好笑。我哥是开律师事务所的(为避免广告就不提了),对于这种情况我给你解释:一、试用期也上要保险,不信你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或者你查询相关法律,咨询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因为律师事务所有解答相关法律问题的义务。二、我不知道你在哪个地方,反正在北京基数是1100多(各地方不一样,每年也都会有调整),单位700多,个人300多。每月400,我不知道这是哪个地方的。三、要求员工放弃缴纳社保这也是不合法的,即使和单位曾经签过类似协议、申请什么的,你依然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缴社保,如果他依然不缴,可以投诉到相关劳动部门,用人单位为你补缴社保的话,他是需要缴纳滞纳金的,你也可以通过法院对用人单位提起诉讼。四、离职如果不到一个星期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给员工上保险的,但是原则上是需要上的,特殊情况会有一些宽松政策,只要超过一星期没上保险,法律上是说不过去的。
对了,需要提醒你的是:特别注意你与用人单位的合同,一定要保存好,一定要留有复印件,否则吃亏的是自己,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向当地劳保局合同稽查科投诉(需要上门且必须实名制),劳动合同是证据,一切充分的证据。比如工资条、劳动合同、录音、监控、饭卡、工作证等等都是证据,必须保留好。有不明白的再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