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9年残保金是按照哪个比例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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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残疾人保障金吗?内
残疾人保障金一般是企业容按照所在城市的社保政策,根据企业所有员工工资总额(或者社保基数总额)的一定比例来按月计提的,然后会在年中或者年底根据上级规定进行一次行的缴纳,缴纳金额不一定等于计提的全部金额,这个要看当地的有关规定。比如:上海市的残疾人保障金计提标准为社保基数的1.6%。
通常情况下,如果企业安排就业的残疾人员工达到了企业员工总数的一定百分比,政府部门是允许企业免交残疾人保障金的。
如果没有免交,又忘了按时缴纳,也是可以补交的,补交的单位一般不会被处罚,补交金额从当地规定。
希望有帮到你~~
② 残疾人保障金的基数是什么
1、比如2013年5月份交的残疾人保障金的基数工资总额是指2012年工资,还是专指2013年工资?
2013年所交的是属2012年的残疾人保障金,工资是指的2012年的年平均工资,此工资是按你们当地的统计局数据。
2、工会经费是指2013年工资吗?
对的,例如:2013年8月所交的是2013年7月份工资的工会经费。就是按(工资总额-社保后)*2%计算得来。
③ 残疾人保证金怎么计算,怎么缴纳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丨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
计算方式:上年各月在职职工数之和÷12
各月的平均人数就能够体现出入职、离职情况。快助残服提醒您一定要注意,这里所说的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企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季节性用工按照比例折算成年平均用工。
丨所在地安置比例
一般来说安置比例为1.5%,当然在实际缴纳中以所在地的规定为准,例如北京市残疾人就业安置比例为1.7%。
丨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安置多少人是由企业所在地的审核部门认定的,一般是由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认定,根据出具的认定书来计算最终要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果达到了安置比例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认定,企业依规免缴残保金。
丨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均工资
工资总额由以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统制字[1990] 1号、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18)
在计算残保金缴纳基数时,既要按照“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明细科目进行提取数据,还要算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即“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科目。
以上就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通常的计算方法和相关基数的计算方法。
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缴纳,在这里简单的说一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般是由税务机关代征的,当然部分地区是由社保征收部门代征。
一般的流程是,企业在公告(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公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公告)发布之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部分地区需进行0申报,大多数地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缴残保金),根据相关审核部门给出的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书、确认书来计算当期残保金,经确认如果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满足所在地安置比例,向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构备案后免缴当期残保金。
未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经过计算之后根据公告(通过税务系统扣费、通过社保子账户划款、相关银行办理划款业务、随着税务征期缴纳等形式)中公布的渠道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相关资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减免与缴纳
④ 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数是什么意思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上海市为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残保金缴纳方式:
应缴纳残保金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残保金申报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持残保金审核机构出具的《一般缴款书(收据)》到开户银行划款或其他银行现金缴纳。
取得《一般缴款书(收据)》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用人单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递交材料的。在审核通过后,由残保金审核机构根据出具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中核定的金额,现场打印《一般缴款书(收据)》。
二、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申报审核残保金的,可提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待审核通过后,使用残保金代征系统中的打印功能自行打印。若打印不便,也可以手工填写。
⑤ 残疾人保障金个人缴费
单位缴纳。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第七条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⑥ 残保金和社保的缴纳
残保来金,也叫做残疾人就自业保障金。是由残联根据国家残疾人保障法进行征缴的费用,当用人单位录用残疾人没有达到规定的指标,就要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的保障金,用于残疾人的救助事业,扶持残疾人就业以及相应的福利待遇。由残联负责征缴。
社会保险,是国家人社部管理。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两回事,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职工是不缴纳的,由用人单位缴费。用于参保人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方面的保障,确保社会稳定和参保人的基本生活和救助。由各级社会保险机构进行征缴,
⑦ 残保金每年都要交吗,基数是怎么算的
按月交的,按上一年的平均人数,平均工资缴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专人单属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按国家残疾人保障法要求,每个企业都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有的地方为职工总人数的1.5%)没有达到 比例的就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一般按未达到规定安置比例的人数*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的100%缴纳(各地具体规定有差别)。 建议:具体征收标准向当地的征收机关咨询。
(7)残疾人保障金可以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缴纳吗扩展阅读:
应缴纳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1、保障金: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7%的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缴纳残保金基数:以单位上一年度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准,以应缴比例(1.7%)与单位安置残疾职工比例之差作为实际征收比例,计算单位实际应缴纳的金额
⑧ 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标准是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第八条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8)残疾人保障金可以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缴纳吗扩展阅读: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批准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名单,应当每年公告一次。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减免或缓缴保障金的主要理由等。
第十八条 保障金征收机关应当严格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和时限要求征收保障金,确保保障金及时、足额征缴到位。
⑨ 残疾人社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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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是解决单位、家庭和残疾者本人后顾之忧的一项重要措施。残疾人的社会保险,一般都是同健全人的社会保险一起实施的,按照国家的统一政策规定办理。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保障的层次、标准、运作等都不一样。它不属于社会保障的范畴,保方、参保方都是为了追求利益,因此,参加商业保险完全是一种个人自愿、个人出资、个人承担风险、个人受益的行为。
残疾人社保缴费标准:
(一)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的城乡重度残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男60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重度残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
残疾人养老待遇:
(一)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在一次性足额缴费后,凭本人身份证、独子证、人事档案等资料,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现行政策规定为其计发养老待遇。
(二)已领取养老金和未领取养老金的重度残疾人死亡,按现行政策享受死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