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自己交的社保,退休九个月现在公司要裁员能要经济补偿吗
对于你提出的这个问题。首先你退休了。应该是与你无关的。但看你为什么自个交社保。如果是你替单位也交了单位比例的。可以要求单位补偿了。
㈡ 员工到退休年龄,现在到退休年龄,社保只交了三年多,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公司要支付补偿金吗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回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㈢ 职工垫付保险金,退休后要求补偿合法吗
职工垫付保险金,退休后要求补偿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一、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二、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补缴时效:
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3、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㈣ 有法律规定公司要给已到退休,但社保未买够15年的员工赔偿吗
没有这种规定。复
假如在制合同期结束前已经到退休年龄,那么合同自然终止,公司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想继续维持劳动关系的,另签聘用合同。公司只需要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为劳动者交纳社保即可,至于到了退休年龄不够15年,也许是劳动者以前的原因造成,这个只能由劳动者自己承担补交。
㈤ 企业已经为员工缴纳了社保,还需额外支付退休金吗
企业员工退休后,由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养老金,企业内不需要额外支付退休金,容但一些福利性补贴还是要企业支付的(非社会统筹项目)。
所谓的福利性补贴有哪些,没法说清楚,因各地都不一样,原福利补贴企业若不给是没有道理的,应属违法行为(劳动法)。
如果企业没有给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员工买社保,在该员工退休时,企业应补缴欠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养老金,企业没有发退休金的依据。
㈥ 在企业工作18年企业只帮交了10年的社保下个月退休年龄到了,要我写辞工书走人,可以要求企业赔偿吗
不可以。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专《关于安置老弱属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㈦ 企业辞退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社保才买了1年时间),是否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金
一、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原则上不必做任何补偿。补偿金的原本意义在于要企业不要解雇老员工,一直雇佣他们到退休年龄,如果员工被雇佣到达退休年龄,就不必支付补偿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交了社保工人退休企业要补偿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㈧ 为退休人员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员工返还企业缴纳部分吗
你提出的问题:1他入职的时候就已经是退休年龄了,但是没有办理退休手续,是可以的回。
2他入职的答时候就已经是退休年龄了,办理了退休手续。这种事情只能在外地工作,其个人资料没有共享,所以企业能要求他返还企业缴纳的部分,去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咨询吧。
㈨ 公司未帮员工交社保自己交的,在别的单位办理了退休手续已有几年,还可以想公司要补偿吗
到人社部门问问吧,你不找没人管
㈩ 企业给工人交社保,政府有补贴给公司吗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和责任,单位和职工共回同缴费,在社保基答金支付退休养老金不足时,国家给予补贴,这个补贴是补贴给社会保险机构,而不是企业和个人。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