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保的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即医疗保险参保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医保费用计算的基数。
现行我国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般以本人工资确定,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
但因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缴存基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缴费基数一旦确定,一年内不能改变。
(1)社保卡医疗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它与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
2016年5月1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
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2. 社保卡里面的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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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说的社保卡里面的钱,是医保返还个人部分的比例金额。
关于医保的缴纳比例:
单位缴纳6%,你个人缴纳2%。
其中:个人支付的全部及公司支付的一部分返还到个人北京银行的医保存折中:
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8%划入个人帐户;
35-45岁是3%,45岁到退休前是4%。
也就是说,你卡里面的医保,是你全部缴纳的钱和企业帮你交缴纳的一部分钱。
另外,企业和个人一起缴纳地341中,不仅仅包含医保,还有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大病统筹。就是俗称的五险。其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缴20%,个人缴8%,
医疗单位缴6%,个人缴2%
失业单位2%,个人缴1%
工伤单位0.08%个人不用缴
生育单位0.5%个人不用缴
明白了么,祝好运!
3. 社保基数是什么意思
缴费基数是参保人按比例缴费的依据。
对公司而言,缴费基数就是公司全部员工的工资总额;对个人而言,缴费基数就是个人的月工资。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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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特征
特征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特征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特征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特征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特征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4. 社保缴费基数什么意思
我的社保单子上写:缴费基数1900.00是什么意思?
也就是社保交纳基数,举个例子就比较回清晰了,你的基数为答1900元,那么你应该交纳养老保险为1900*8%=152元,医疗保险为1900*2%=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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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社保费用的缴费金额是根据缴费基数来确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由各地的社保部门根据当地的工资水平来确定的。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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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张家港市为例,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8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第一条 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2018结算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63556元(21963元/月),下限为33000元(2750元/月)。
2、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2018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档次按下列标准执行:一档:2750元/月;二档:3523元/月;三档:4923元/月。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2018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3523元/月。
3、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18结算年度内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523元/月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7321元/月。
4、2018结算年度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上、下限按省人社厅规定执行,缴纳职工基本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89236元(24103元/月),下限为73080元(6090元/月)。
5、在2018结算年度内办理退休(职)手续的参保职工,按张政发〔2017〕42号文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的,补缴基数为42276元/年。
6、以上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2018年7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2017结算年度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