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7年苏州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2017年苏州社保缴费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9%,个人缴纳比例2%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5%,个人缴纳比例0.5%
4、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拓展资料:
社保的功能:
1、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第一是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来发挥作用,从而对经济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进经济的持续繁荣;第三是社保成为企业招揽人才的基本条件。
② 现在苏州社保缴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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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6年度参加苏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00856元(1673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364元(2697元/月)。
二、苏州市区(包括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新区)的社保缴费比例如下:1、养老保险单位交纳20%,个人交纳8%;2、医疗保险单位交纳9%,个人交纳2%(加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个人承担);3、失业保险单位交纳1.5%,个人交纳0.5%;4、生育保险单位交纳1%,个人不交;5、工伤保险单位交纳1%,个人不交。
③ 苏州市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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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苏州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专缴存基数发生变化,属每月缴存基数调整到最高2万元,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万元。
④ 苏州社保的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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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苏州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版发生变权化,每月缴存基数调整到最高2万元,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万元。
⑤ 苏州社保年申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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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苏州市区2015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已完成。本月起(2015年4月1日起),苏州市区范围(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5.9万余户参保单位的111.4万余名单位参保职工,将统一启用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参加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6738元和2697元;参加市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5178元和5036元。按规定,此前单位申报2015年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的职工,2015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分别按上限基数、下限基数执行,其余职工按实际申报工资的月均数执行。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工资收入的参保单位,从本月起,社保经办机构按3月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市区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15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仍统一为2300元,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⑥ 苏州市社保缴费基数2019年要调整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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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苏州市区2015结算年回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答调整已完成。本月起(2015年4月1日起),苏州市区范围(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5.9万余户参保单位的111.4万余名单位参保职工,将统一启用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参加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6738元和2697元;参加市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5178元和5036元。按规定,此前单位申报2015年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的职工,2015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分别按上限基数、下限基数执行,其余职工按实际申报工资的月均数执行。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工资收入的参保单位,从本月起,社保经办机构按3月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市区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15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仍统一为2300元,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