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市2016社保下岗个人窗口最低缴费基数
基数2960元,医保和养老共缴10044.32元。
2. 天津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是多少
2017年天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5795元;下限:3159元。缴费比例:医疗保险:企业专11%,个属人2%;失业保险:企业1%,个人0.5%;生育:企业0.5%;工伤:依据单位行业确定。(2)2016年天津社保基数调整扩展阅读:2、2016年天津职工平均工资5265元每月。3、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4、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896元。
3. 天津2017年4月1日执行的社保基数、缴费比例、缴费金额明细分别是多少
2017年天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5795元;下限:3159元。
缴费比例:
养老版保险:权企业19%,个人8%;
医疗保险:企业11%,个人2%;
失业保险:企业1%,个人0.5%;
生育:企业0.5%;
工伤:依据单位行业确定。
(3)2016年天津社保基数调整扩展阅读:
1、执行时间从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2、2016年天津职工平均工资5265元每月。
3、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
4、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896元。
4. 天津社保调整基数补缴
用人单位补缴费规定
各类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未按专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属补缴2011年6月30日以前的养老保险欠费,应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增幅加收保值费;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的养老保险欠费,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保值费的计算方法:以参保人员相应补缴年度的缴费基数,乘以相应缴费年度的缴费比例,再分别乘以相应补缴年度的保值系数,计算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额。保值系数为办理补缴时上一年天津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天津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按历年保值系数大于1的部分征收的补缴费用,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滞纳金的计算方法: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欠费日从欠费之月的16日起计算至申报补缴费上月25日。
举例说明:天津市某单位2013年5月,为职工贾某,按照3000元标准,补缴2013年4月养老保险欠费,补缴本金及滞纳金为:
补缴本金=3000×28%=840(元)
滞纳天数=4月16日至25日(10天)
滞纳金=840×0.05%×10=4.2(元)
补缴费金额合计=840+4.2= 844.2(元)
5. 2016年天津市社保缴费新规定,天津市社保缴费基数以及比例怎么算
天津社保缴费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966元,上限调整为14832元。
6. 社保基数怎么调整 天津
2015年度天津市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047元。按照6047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047元与2912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912元。
(三)调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自2015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的费率由2%调整为1%,职工缴费费率保持1%不变。农业户口从业人员个人也要缴纳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与非农业户籍人员相同。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也需按照上述比例参加失业保险。
(四)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自2015年1月1日起,原按1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费率调整为11%;原按7.3%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企业和城镇个人,费率调整为8%。单位参保职工的个人缴费比例2%等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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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16年7月份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天津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版,有上限和下限之分权,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并按政策实行保底封顶。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单位缴费基数的20%。各地的经济水平发展不一,所以缴费基数也是不同的。
8. 2019天津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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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回一的缴费基数。职答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自7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职工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如下:
9. 2019年天津社保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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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保缴费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966元,上限调整为14832元。
10. 天津2016年社保缴费五险交多少钱
根据天津市人社局【2015】93号文件公布的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城镇职工最高和最低分别为元和4209元。根据缴费比例养老27%,医疗13%,失业1.5%,生育0.5%,工伤0.54%,五险合计占缴费基数42.54%。
单位缴费
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历年缴费基数及比例:
缴费基数:下限4209、上限21045
缴费比例:企业19%个人8%
划入个人账户比例:8%
困难企业暂缓缴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缴费比例为13%,其中:单位缴费比例11%,个人缴费比例2%;
困难企业缴费比例为8%。
同时每年年初还应缴纳大额医疗费救助金。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自2016年6月起,缴费比例调整为1.5%,
其中: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
农民工和城镇职工缴费比例一致。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自2016年6月启动,缴费比例0.5%。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自2016年6月启动,按照行业基准费率或浮动费率缴纳,天津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0.2%至1.9%,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0.54%
特别提示
补缴社会保险费时需补缴滞纳金、保值金或利息。
公积金
2016年5月1日起天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各15%调整为12%,企业公积金缴费比例为最高为12%,个人缴费比例最高为12%
个人缴费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缴费时间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划入个人帐户比例
缴费基数:下限2630、上限5714
缴费比例:20%
划入个人账户:8%
医疗保险
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比例为8%,缴费基数2015年度为2912元。
一次性缴纳大额医疗费救助金:
2015年度为260元
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530元和12780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1704元。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5714元。按照5714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5714元与2630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630元。
(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630元。
(四)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530元。
(五)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530元。
(六)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260元。
(七)城镇企业职工与个人缴费人员补缴2016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时,以2016年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所用职工月平均工资4260元为标准计算保值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