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社保:基数申报时间一般和缴费基数确定下来的时间关系
只要当地去年社平工资出来了,缴费基数也就出来了,社平工资的60%--300%就是社保的缴纳基数范围,一般社平工资每年4月份左右出来,基数调整在5月份
② 什么时间改社保申报基数
一般是在年度申报的时候,每个地方规定的年度申报时间不一样,如厦门年度申报时间为6月份,上海年度申报时间为3月份。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③ 关于社保每年什么时候(最晚)申报缴费基数
每年的一月份确定当年缴费基数.
④ 社保年中基数调整时间
职工养老保险基数是每年只能调整一次。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每年申报一次,有单位的由单位统一在规定的时间申报下一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个人参保由个人自行在规定的时间申报下一年度的缴费基数。
职工养老保险基数:职工缴费工资高于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所在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低于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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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1.U盘社保基数申报一般几月办理 2.有人通知吗 3.需要哪些材料 4.操作流程又是怎么做的
一)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缴费单位于每年月15日前携带U盘到社保经办机构拷贝申报程序和申报数据,并于3月5日前按规定把申报材料报社保机构。
⒈填写表格:《职工缴费工资花名册》﹙从拷贝的程序中打印出来﹚;机关事业单位还需填写《苏州高新区公务员医疗补助审核表》。
⒉报送材料:
⑴经单位盖章、职工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的《职工缴费工资花名册》;
⑵拷有申报程序文件的U盘。
⒊操作时间:1月15日-3月5日。
⒋业务办理科室:社会化管理科拷盘、基金结算科接收数据。
⒌注意事项:
⑴盘中参保人员为上年12月份的在职结算人数;
⑵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总额为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无全年工资收入者折算成全年工资收入申报)。 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⑶上年12月6日至当年4月1日进企业参保的职工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因此如需调整基数,应在3月26日至3月31日之间填写《苏州市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调整花名册》,报社保机构进行调整;
⑷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基数。逾期未申报的缴费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并列为当年度缴费基数专项审计重点检查对象。
⑸机关事业单位还需填写《苏州高新区医疗补助花名册》。
(二)新增人员缴费基数申报
首次参保人员、市区统筹范围内续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由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加手续时按起薪月工资申报(不能低于市社保中心公布的最低缴费基数)。
(三)在职人员缴费基数修改﹙上调﹚:以下情况可申请上调:企业在为员工办理参保手续时少申报员工的工资;员工工资上调,企业愿为员工按新的工资进行缴费;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时少申报员工的
⑥ 社保每年什么时候交的时间相同吗
每年都是不相同的,社保是按月缴纳的,但是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
另外每个月社保缴纳的时间都是有规定的,具体如下:
1、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
2、每月10号,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出当月数据后,由参保单位到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3、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社保缴纳基数计算方法: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6)个人社保基数申报时间扩展阅读: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社保缴纳费用占比: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个人缴费费率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个人不缴费;
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费;
5、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5%;
6、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各为7%。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2018年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9月1日起社保申报缴费时间实行新规
⑦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年度申报必须要申报的吗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年度申报有些可免于申报。
缴费基数可免于申报,由专经办机构进行调整的情况:
已以属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员,属于下列二种情形的,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进行统一调整:
(一)原缴费基数在新年度缴费基数的核准范围之内,并要求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的;
(二)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最低限,并愿意按今年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
缴费基数申报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中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按钮进入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输入所在单位的登录信息(用户名为单位编码,初始密码为单位地税税号)后,即可进入系统。首次进行网上申报的单位,请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同时进行网上申报操作。
(二)窗口申报
缴费单位、个体劳动者等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的处理:
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该参保人员上年缴费基数的110%办理结算。
⑧ 社保基数申报 怎么申报
要看你所在城市的抄情况,一般方式有现场申报、网上申报、邮箱申报。
给你一些相关的信息参考
1、单位缴费基数的核定。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2010年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2010年的缴费基数。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发生增减变化时,单位缴费基数同时相应调整。
2、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核定。
⑴参保职工以本人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工资总额/12个月)作为2010年度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职工2009年度发放工资的月数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发放月数平均计算2010年度的缴费基数。
⑵2010年度参保单位新招用职工,用起薪当月的工资总额核定当年度的个人月缴费基数。
⑶因特殊情况2009年度工资总额无法确定的,以2009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为其职工申报的缴费基数,其数值元以下部分四舍五入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