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社保 视同缴费 计算个人缴费
这部分人为“中人”, 视同缴费年限部分年 限合并 计入缴费年限;并且通 过过渡性养老版金来增权加养老金待遇,以避免由于未缴费造成养老金计算出来过低。
实际上这就是所谓“空账”问题。以前没有实行养老保险缴费制度,那阶段没有形成账户积累;但那阶段应该视做国家的隐形债务,因为以前是国家统包型退休养老制度。
『贰』 社保视同缴费如何界定
按你的描述,视同缴费年限140个月是合理合法的。我就不明白社保局是依据什么规定不认可呢?实在不行就去行政诉讼。
『叁』 视同缴费年限怎么算
视同缴费年限同实际缴费年限1样,都连续计算为缴费年限,到退休时,在计算基础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理金3个方面给予倾斜。工龄属于企业行动,除此而外,统称为缴费年限。
『肆』 社保的视同缴费是怎么计算的
社会缴费应该是从1992年开始的,比如你从1980年1月开始工作至今,1992年版开始激费,1980年1月到1991年的12年时间视作已权缴费了,到退休时从1980年计算到退休时的全部月份为缴费年限,桉社保有关计算公式规定计算你的退休金。
『伍』 社保打印单上显示“视同缴费”是什么意思
社保打印单上显示“视同缴费”,也可理解为视同缴费年限。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文件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具体规定如下:
1、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2、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5)广州社保视同缴费基数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目前已明确的视同缴费年限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国有或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职工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之前的工作时间里,1998年5月以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的时间为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2、国有或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职工在按国家规定暂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连续工作时间,也为视同缴费年限;
3、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和从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中招收的聘用制干部,按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来认定缴费年限,而没有视同缴费年限;
4、退伍转业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军龄可视同为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退役后因组织原因而造成的待分配时间也为视同缴费年限,因个人原因而间断工作的时间则不能视同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5、“文革”期间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时间为视同缴费年限;
6、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作的职工,将工作时间折算为连续工龄,可视同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陆』 跨省社保转移到广州市,视同缴费指数和实际缴费指数计算方法太不合理,太欺视外省人了。作为改革前沿…
我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社会保险法第19条规定是分段计算的,为何有的地方不执行国家法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