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补社保基数是什么意思
缴费基数是参保人按比例缴费的依据。
对公司而言,缴费基数就是公司全部员回工的工资总额;对个答人而言,缴费基数就是个人的月工资。社保经办机构在核定参保单位(人)的缴费基数时,统一规定缴费基数在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数的60%-300%之间,即:若个人的月工资不足当地上年度社平数的60%,则其缴费基数最低须达到社平数的60%;若个人的月工资超过了当地社平数的300%,则其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社平数的300%。
假如公司每人月工资是600元,若此工资标准已达到当地社平数的60%,则600元就是缴费基数;若不到当地工资社平数的60%,则要提高到社平数的60%。
社保中的养老、医疗、失业,均是以这个缴费基数为依据,按规定比例交费:
养老--单位交20%、个人交8%;(基数600:单位180、个人48)
医疗--单位交6%、个人交2%;(单位36、个人12)
失业--单位交2%、个人交1%;(单位12、个人6)
工伤和生育全部由单位承担,个人不必交费。希望可以帮到您!!!
㈡ 社保缴费工资基数是工资总额吗
缴纳社保基数和工资总额不相等,但与工资总额有关。
缴纳社保基数也叫社会版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单位和参权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应缴社会保险费。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社保缴纳和工资总额的关系中,社保应该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缴纳,职工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60%缴纳,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300%缴纳,在两者之间的,按照实际工资缴纳,应该对比社会平均工资是否低于或者超过社平工资的60%或者300%,如果在两者之间,应该按照实际3000元作为缴费基数填报,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不按时足额缴纳,是要接受处罚的。
㈢ 请问社保基数是指工资总额还是指实发工资如果是工资总额,那么餐补、出差补助、车补这些也算入工资总额
社会保险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上年1-12月申报内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容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得扣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社会保险费实行各险种同基数核定。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还有疑问,可以留言,也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当地社保咨询电话12333市话【市话收费】。
补充回答:你说的那种情况,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应该按实际工资情况来为你们缴纳社保(只要基数不超过最高上限),而不应该按最低标准来交。
㈣ 补缴二个月的社保,缴费基数是二个月工资之和吗
补缴两个月的社保,不是两个月基数之和,而是基数乘以比例之后,再乘以两个月。缴费基数和比例是不能变的。
㈤ 社保缴纳基数包含绩效工资吗中旬入职该月如何缴纳
1.绩效工资和全勤奖也属于实际月工资收入,一并计入缴费基数。
2.原则上要以你实际工资缴纳,但是大多数企业以最低基数缴纳,目前大多数劳动部门不追究。
3.15号入职公司应当给你缴纳,但是有些地方15号之后不受理本月保险,可能未给你交。
4.你说的补缴有效期应该是指劳动仲裁有效期,是一年,自你离职后一年内提出要求。
5.公司补公司应该补的部分,你个人的还得你自己补
拓展资料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一般而言,企业帮员工缴纳的都是最低基数的社保,当然也有些公司会根据上一年度岗位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
可以根据最新的发布时间,从当地的社保局查询最新的社保基数。此外,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软件查询全国的社保基数。
(参考资料 网络 社保缴纳基数)
㈥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就是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吗
基数和各地的基本工资挂钩。原则上是按实发工资为基数的(就是你工内资表上的工资标准),但不能低容于当地最低基数.实际上许多公司都是以当地最低基数缴的.
按现行政策规定,社保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7%,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分三类行业,分别是0.6%、1.1%、2%,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单位1%,个人不缴
㈦ 社会保险补缴是参考以前工资基数还是现在工资基数
社会保险补缴、还欠业务服务指南
一、补缴业务
(一)四险补缴
1、提交的材料:
(1)单位的补缴说明(需说明原因、补缴人员、险种及补缴起止日期)或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认表》原件;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明;
(3)需补缴期间发放工资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应填写的表单:
(1)《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二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一式三份
3、注意事项:
(1)由于单位原因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须在每月1日至15日之间办理补缴手续(补缴历年的养老保险须经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补缴时,以被补缴职工相应补缴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历年规定的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之和缴纳。被补缴职工以本人相应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乘以相应补缴年度个人缴费比例补缴,差额部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计入个人帐户的个人缴费部分与单位缴费部分,均以本人相应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
(2)参保单位以托收方式缴费的须在每月1日至13日之间办理补缴手续。单位以支票或现金方式缴费的须在补缴当月1日至15日之间到区社保中心财务窗口办理交费手续,支票于每日16点30分前,现金于每日15点前(节假日不顺延)。凡持有“银联”卡的单位或个人,均可使用POS机刷卡结算社会保险费(仅限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的四险缴款业务),于每日17点前办理。补缴款项逾期未到位的,单位需重新办理补缴手续。
(二)医疗保险补缴
1、提交的材料:
(1)《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明;
(2)需补缴期间发放工资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应填写的表单:
(1)《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核准表》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
3、注意事项:
单位须在每月5至25日之间办理。
二、还欠业务
(一)四险还欠
1、应填写的表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欠缴单位还款表》(表十)
注:以支票、现金、POS机刷卡结算方式缴款的一式三份,以托收方式缴款的一式二份。
2、注意事项:
(1)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欠缴的参保单位,应在每月26日至次月15日之间到社保中心补缴、还欠岗业务窗口办理还欠的信息录入、核对手续;
(2)参保单位以托收方式还欠的须在每月26日至次月13日之间办理还欠手续。单位以支票、POS机刷卡结算或现金方式交费的须在还欠当月26日至次月15日之间到区社保中心财务窗口办理交费手续(支票于每日16点30分前,现金于每日15点前,POS机刷卡于每日17点钱)(节假日不顺延)。凡持有“银联”卡的单位或个人,均可使用POS机刷卡结算社会保险费(仅限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的四险缴款业务)。还欠款项逾期未到位的,单位需重新办理还欠手续。
(3)对于连续欠缴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参保单位,会定期将其转往稽核部门。
(二)医疗保险还欠
医疗保险欠费单位需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支票或现金每月5日至25日到区社保中心二层医疗财务窗口缴费(单位用现金还欠须每日15:00前到医疗财务缴费)。
注意事项:
1、单位在5日至15日之间缴费的,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分配,并可在次月享受医疗保险报销相关待遇,次月社保财务从单位托收;
2、单位在16日至25日之间缴费的,单位还须在下月的5日至15日之间持支票或现金到社保财务缴纳当月的费用;
3、对欠费3个月以上的单位,社保中心将依据相关规定停止月报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