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职工养老保险基数是每年只能调整一次吗
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
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1)转正员工社保基数变更扩展阅读:
养老保险基数相关
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4025元。按照4025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2415元与4025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415元。
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912元。
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812元。
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686元。
② 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不同,社保基数需要变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③ 转正当月,社保基数是按转正前工资还是按转正后工资缴纳
一般都按最低线缴社保的。转正后调整要到每年一次的调整期才行
④ 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变更问题。。。。
对。社保和医保一年只容许变更一次。每年的3、4月份是变更的时候。如果你去另一家公司上回班,从原答公司到另一家公司中间断档时间超过了三个月,就要重新交纳保险业就可以变更基数,如果在三个月的期限内找到另一家公司并上了保险,那只有能到明年的3、4月份才能变更。
也不知解释清楚没有,你也可以去社保所问问
⑤ 新调入员工的社保和公积金基数是按转正后实发工资确定吗
不管是在试用期限,还是正式工,均按自己的实际工资计算社保相关费用。版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权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举个例子,以工资为6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6000*2%=120元,单位6000*8%=480元;
养老保险:6000*8%=480元,单位6000*20%=1200元;
失业保险:6000*1%=60元,单位6000*2%=12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公积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870元,单位总计为:312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⑥ 试用期过后,转正,但社保还是以试用期工资为基准来扣金。合理吗
公司做法完全合理合法,没有问题
社保交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一个年度不改变(如果不换单位的话)
首次参保,肯定是以你第一个月工资为基数来交了
⑦ 跳槽到新公司通过试用期后,社保缴费基数还是试用期的工资作为基数吗
法律规定,社抄保缴费基数是按员工实袭际工资作为基数的,只不过实践中大多企业为了减少企业成本,按最低工资购买社保。你可以要求单位按实际工资买社保,单位不同意的,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当然,如果你按实际工资购买社保,相应的,你个人在社保中的缴纳金额也会提高
⑧ 换单位后社保基数立刻可以更改吗
你在B公司的医疗保险基数按A公司的原有基数不变,到2009年3月基数核定时再给予调整。社保基数(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北京本市户口))可以按你到B公司后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基数,也就是2000。
社保基数是按单位申报的工资来做的,不是每个企业都是按原工资来申报社保的,社保有最低标准。原则上缴费基数是要与申报月均工资一致的。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社会保险基数的申报
每年7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确定: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
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上下限:
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
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维权:
对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瞒报、漏报少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侵害劳动者社会保险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参保单位应以报盘方式申报缴费基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拷盘服务;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A级信誉单位等社会保险诚信度较好的参保单位可实行缴费基数网上申报。
自由职业者于7月1日起到缴费银行进行缴费基数申报,当年不申报,银行不予扣款,已参加医保的就会中断缴费,将会影响其个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⑨ 给试用期的员工办理社保时所填的社保基数按照转正后的基数来填了,是不是填错了刚办理好社保并没有申报
社保基数最准确的就是随着上一月工资来定基数,当然可以变动。这个你是经办人,问社保局工作人员三,每个地方又不一样。
⑩ 新入职的员工试用期开始扣公积金,转正后基数会按照转正工资调整吗
不可以调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公积金每年6月完成基数调整,一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0)转正员工社保基数变更扩展阅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其它缴存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第二十三条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