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职员工补缴社保应该如何缴
当员工出现辞职、或者其他变故断交社保后,在进入新单位时可以做两个月带补缴,如果断交的时间过长,可以通过一些社保的代理机构,专门来操作补缴,不过他们需要按照缴纳的比例收取一定的费用,他们可以帮你把断交的社保补上。
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没有给员工缴交社保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在职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后一年内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属地劳动监察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单位补缴社保。
关于员工社保补缴的年限,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进行补缴年限界定和规则制定。企业资深人力认为,员工请求单位补缴社保的,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费之日起最长不能超过两年。
一、理论依据:
1、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发放员工工资的书面记录可以只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也就是说,超过两年的工资记录,用人单位没有继续保存的法定义务。
2、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这条规定可以解释为,超过两年时限的,即使单位工资、加班费等支付不足,单位也不再承担被员工追索和被劳动部门查处的责任。
3、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追索两年前的加班工资,原则上由劳动者负举证责任。
如超过两年部分的加班工资数额确实无法查证的,对超过两年部分的加班工资一般不予保护。(本条规定仅适用广东地区)
社保属国家法定福利,个人和单位都应当依法参加社保,社保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一部分记入社会统筹账户,一部分记入员工个人账户。从本质上看,社保应当属于员工劳动工资的一部分,其性质与工资、加班费等相似。
如果这个推论成立,那么,参照上面三个法条规定,员工主张社保补缴的期限,应当与劳动工资一致,不超过两年。
我国的劳动法律规定,相关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进行劳动时,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相关的用人单位应对这类工资发放信息进行相应的保存两年,超过两年的用人单位可以不进行保存。但在保存期间的社会保险应由用人单位进行缴纳。
(1)员工离职续交社保怎么收费扩展阅读:
关于社会保险补缴的常识
一、单位补缴
1、到龄退休人员,经相关业务科室核定单位无缴费能力的,可补缴单位及个人拖欠的养老保险费本金及利息,然后办理退休待遇。
流程:
单位填报
①《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三份。
②退休审批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征缴大厅办理。
2、从业人员办理转移手续补缴,经相关业务科室核定单位无缴费能力的,允许在其补缴拖欠的各项社保险费本金及利息后办理转移提供下列资料在大厅办理。
①《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
②转移社会保险手续的相关证明,如调动手续等。
③如无能力补缴欠费自愿放弃欠费年段补缴,由个人写申请、复印身份证在大厅办理转移终止,以后不得补缴。
3、按规定应参保缴费而从未缴费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在单位办理参保手续、申报缴费并经业务科核定后,可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本金和利息,滞纳金按条例规定执行。
①单位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给分管业务科;
②业务科核对,填写补缴资料核实表;
③到大厅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本金及利息。
4、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补缴应缴部分的差额,各项社会保险费本金及利息全额补缴。补缴1998年以前的社会保险费工资超过社会平均工资60%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①单位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
②提供补缴人员补缴期间的原始工资发放凭证。③经业务科核对,填写补缴清算资料核实表。交由大厅录入、核算。
5、单位补漏缴人员
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从第一次参保时间往前补缴1998年1月前欠费。
①提供原始的工资发放表和相关会计凭证,到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审批,由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出具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审批表。
②单位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到大厅进行各项社会保险费本金和利息的补缴,滞纳金按条例规定执行。
补缴第一次缴费以来中断、漏缴的社会保险费,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在大厅办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本金及利息。
二、个人补缴
1、以个人名义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从1998年1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可以补缴单位及个人1992年1月后曾经参保以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①带本人身份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②填报城镇个人缴交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在大厅办理缴费。
3、在确无能力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用人单位中就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按个人参保办法参加养老、医疗保险,但不得由个人补缴以往基本养老保险欠费;
如需补缴,由单位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以单位名义补缴。
4、在1998年前应缴养老保险费而从未缴纳的从业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档案、劳动合同等)审批后,均可办理补缴手续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本金及利息。
①提供从业人员档案材料到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申请审批
②拿参保人员补缴审批表到缴费大厅填写个人缴费申报表进行缴费。
5、已参加医疗保险有基本医疗待遇的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未满30年,女未满25年的,按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余期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时间、需缴纳的余期年限由参保人到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科确定后,到缴费大厅办理。
6、关闭破产企业缴费后,原参保人员可按社会平均工资60%补缴差额,核销企业除外
由此可见,离职员工补缴社保的申请书相信大家已经了解到填写格式规范以及主要办理流程了。同时也介绍了个人缴纳的情况。包含已参加一包或者是破产企业等等原因。个人补缴申请书格式填写方式还需要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社保补缴
2. 职工保险怎么续费,现在已经离职,续交之后什么时候可以使用
你指的是养老保险吗,如果你离职后可以自己交个人的养老保险,在社保中心办事大厅个人窗口可以办理,费用需要你自己承担,累积够缴费15年,到法定退休年纪时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3. 辞职后个人续交社保应该怎么办
1、可以只办理养老保险的续交,这个只要去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问一下工作人员就可以了,会告诉需要什么材料,然后自己带材料去办理一下就可以了!
2、个人缴纳的社保基数当然可以调成南昌市的最低基数。
3、个人档案跟继续交社保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去续交社保只要带好劳动手册,职工保险手册,还有转移单等资料就可以的,跟档案没有直接的关系吧!
4、可以的,但是需要单位的人事帮一下,具体的可以问一下你们单位的人事,会告诉具体怎么做的。
因为在办理失业保险金审核的时候需要提供下面的材料:
1、《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就业登记证》也就是劳动手册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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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社保续保:辞职后,如果离开原来的地方,去了外地工作,那么就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这样企业才能继续代缴社保。
想要转移社保至外地,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会保险部门开一张社保“缴纳凭证”,并带到新地方的新单位就可以了,其余的代理社保之事由单位全权办理。
因为只需把社保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所以这时将社保号告诉新单位就行了,不用再去社保局办理其它业务,单位就可以根据社保号办理社保续保手续。
但如果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号,又不想到原公司问,只需凭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查询即可。
4. 如果从单位辞职了社保如何续交
有两种续交方法:
1、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社保。个回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答和医疗保险这两个险种,但是也有地区可以缴纳失业保险。
2、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这种方式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5. 离职后公司继续缴纳社保费
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公司不具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法定责任,所以从劳动关系解除后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应当由公司自行承担。
公司自愿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律并不禁止此类行为,且履行道德义务给付和明知无给付义务给付是民法上不当得利的两种排除事由,故原公司为辞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为自愿缴纳,不应由员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