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盐城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
盐城市区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升至1232元
2008年7月3日16点58分来源:中国盐城网
关键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7月1日公布,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0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要求,今年7月1日起至明年6月30日,我市市区最低月缴纳社会保险基数由目前的841元上调至1232元。
据了解,2007年度我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374元(2006年为23782元)。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调整后的缴费工资基数具体为: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在省规定1369元(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基础上,再下浮10%,为1232元。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基数缴费。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月人均工资额低于1232元的按1232元为基数缴费。困难企业(停产歇业3个月以上,以及发生活费的企业等)、就业困难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按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34元)为基数缴费。
2009年至于调整多少,具体要到2009年7月以后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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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盐城市2019社会保险交费基数
养老保险的基数每年会调整,调整的幅度是多少,我们谁都不知道,内再说,每个人的容交费年限和交费基数都不一样,所以2019年的养老保险基数现在是无法预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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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通知怎么写
公布社保基数上调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通知,今年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将随职工年平均工资调整,由去年的3322元调整为3726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金额也依此确定。
各档缴费基数 以上一年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社保缴费基数的单位, 缴费工资基数也相应上涨为3726元。
以超过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作为缴费基数的单位 ,缴费工资基数应调整为11178元 。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单位 ,缴费工资基数应调整为2608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单位 ,缴费工资基数应调整为2236元 。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单位 ,缴费工资基数应调整为1490元。
个人委托存档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745.2元、失业保险费44.71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 ,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447.2元、失业保险费26.83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 ,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98元、失业保险费17.88元 。
非享受医疗保险补贴的人员个人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82.56元。
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26.08元。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四月六日 (内容自己写)
4. 2020至2021江苏盐城市社保缴费多少
2020年到2021年江城江苏盐城社保纳费大概是9000左右
5.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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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1、社保基数一年调整一次。对已审核通过的数据,用户只能联系相关业务单位,告知有关情况,由业务人员进行修改。
2、社保基数一般是每年的4月或7月进行调整,按当地规定。每年的3月份国家统计局会公布当地去年社平工资,所以全国在次月就会统一进行更改交纳基数的。
6. 盐城市2020年7月1号以后养老金缴费基数是多少
人社部最近通知,今年各地社保缴费基数不得高于2019年。
7. 2019年盐城市社保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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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08号)精神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苏北五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复函》(苏人社函〔2017〕258号)意见,现就我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57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2684元。
二、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市各统筹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全部统一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2750元执行。期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高于等于275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三、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标准执行。
四、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五、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
8. 2019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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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回数。职工当年度答(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自7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职工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