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潍坊新公司打算给员工缴纳社保,请教一个具体的办理流程,最好是详细点,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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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家好,公司成立准备给员工缴纳社保,请问谁知道潍坊市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步骤需要什么材料,谢谢
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
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注:2009年6月1日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 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4、 经办人身份证
三、办事流程
第一步 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局级 办理地点: 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 办理缴费登记 办理地点:社地税服务厅
第三步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理地点: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备注:地税服务厅含地税社保厅及各办税服务厅。
四、所需时限:半小时
五、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六、咨询途径:
社保咨询:12333 地税社保服务咨询:12366-2
3. 潍坊公司如何交社保
持企业社保登记证、公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增员参保手续。
4. 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需要每个月交多少钱
社保缴纳的金额跟工资、当地的社平工资等都有关系,具体算法如下:
1、社保的具体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 21%,自己缴纳 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 9%,自己缴纳 2%外加 10 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 2%,自己缴纳 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 0.5%,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 0.8%,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缴纳 8%,自己缴纳 8%;
2、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比例为:
单位每个月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 21%+9%+2%+0.5%+0.8%+8%=41.3%
自己每个月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 8%+2%+10 块+1%+8%=19%+10 块
3、缴费基数,上面说的单位与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比例的基数就是根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福利+各种补贴等费用经过统计和计算以后确定的,若今年 7 月公布的最低基数是 1189 元,意思是说只要是正规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单位,每个月为每个职工交的钱最少为 1189×41.3%=491 元,而职工每个月最少要交 1189×19%+10=236 元,这样你和单位每个月应该交的社保费就出来了。
5. 公司给员工交社保交一个月多少钱
根据你的上年度工资,在根据你所在地的社保缴纳基数和比例缴纳的,个人一部分公司一部分,这个都有规定比例的,你自己算一下就知道了,不知道比例,打当地的社保局问下就知道了
6. 公司给员工交社保,怎么交啊!
一、先开立企业社保帐户,一般是在企业的所在辖区的劳动保障部门
要准备的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 《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证读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证原件)。
二、然后把已经在之前参加社保的员工的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社保帐户
三、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
四、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五、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
由于各地的开立企业社保帐户所需资料不一样及办理增加员工社保手续也不一样,政策也经常调整,所以具体所需资料应按所在辖区社保规定办理。
7. 新开公司是怎么给员工交社保的
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可以给公司里面有劳动关系的所有人交,个体户也可以缴纳社保的。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第八条 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本条例施行后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7)潍坊公司给员工交社保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的缴纳方式和滞纳金处罚: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