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9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和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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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上海平均工资是4331元,缴费基数为2599.那就是(2599*48%缴费比例)=1247.7,个人缴费11%:2599*11%=286(8%养老和2%医疗,1%失业).公司缴费:2599*37%=962(22%养老和12%医疗,1.7%失业,0.5%工伤,0.8%生育)
2012年4月~2013年3月,缴费区间为2599~12993元。因此,如果你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缴费基数就为5000元,就这样以此来推算吧。5000*48%=2400,个人缴费:550元自己算吧,有用吗?
⑵ 上海社保基数如何计算
上海社保缴费抄基数是和全袭国一样,是以本地区(上海市)上一年度的月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下限)-300%(上限)计算出来的。
比如上海市社保局公布的2020年7月起“社保缴费基数”就是:4927元(下限)至28017元(上限)。
⑶ 上海 年度社保缴纳基数怎么计算
企业以本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内工资为缴费基数、企业容缴费基数不得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所有企业职工均实行统一的"保底"和"拦头"政策,即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基数缴费;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⑷ 上海社保缴纳基数怎么算
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但是不能低于当年社保缴费的保底数,也不能高于封顶数。上海目前的政策是:外来从业人员,农村户籍的,在5年过渡期内,单位给交城保三险: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在2012年4月~2013年3月,无论你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多少,缴费基数均为1949元,单位这样做是符合规定的。当然,如果个人跟单位协商一致,单位也可以按照一般人员的缴费基数来交(即2599~12993元之间)。
⑸ 上海社保缴纳基数怎么算的
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
①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专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属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②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
⑹ 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怎么算
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但是不能低于当年社保缴费的保底回数,也不能高于封顶数答。上海目前的政策是:外来从业人员,农村户籍的,在5年过渡期内,单位给交城保三险: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在2012年4月~2013年3月,无论你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多少,缴费基数均为1949元,单位这样做是符合规定的。当然,如果个人跟单位协商一致,单位也可以按照一般人员的缴费基数来交(即2599~12993元之间)。
⑺ 上海社保基数怎么算 工资就怎么计算、公司和个人分别承担的怎么算
上海2011年的社保基数为2338元~11688元。
其中:个人部分的比例为养老8%、医疗2%、失业1%,共11%;单位承担部分的比例为养老22%、医疗12%、失业2%、生育0.5%、工伤0.5%,共37%,两项合计48%。
⑻ 上海社保基数的计算问题
2016年上海市平均工资为6504元。
2017年4月-2018年3月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6504*60%=3902元;
2017年4月-2018年3月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6504*300%=19512元。
⑼ 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怎么定的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通知
沪劳保基发(2006)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为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 现就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缴费基数的确定
1、当年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其数值根据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先进到角再进到元。
2、缴费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按单位内缴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3、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应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
二、几类人员的缴费基数
1、本市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以及从事自由职业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按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按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执行。本市城镇个体工商户月缴费基数按业主和帮工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2、小城镇社会保险费和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当年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实行统一结算管理的协保缴费专户尚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每年度按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相应增长。
三、缴费基数的申报和核定
缴费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年度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且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年工资性收入,于每年的3月底前向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申报手续。区(县)社保中心根据缴费单位申报的有关资料和经职工本人确认的上年度工资性收入,核定其缴费基数。
四、稽核与审计
市社保中心应组织专项稽核。市劳动保障局将通过抽样形式对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以及相关的缴费人数等情况组织专项审计。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