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韶关社保五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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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计算如下:
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为20%,1666*20%=333.2个人缴费比例为8%,1666*8%=133.28合计:466.48医疗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为8%,1621.44*8%=129.72个人缴费比例为2%+7元/月重大疾病险,1621.44*2%+7=39.43
合计:169.15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为1%,1621.44*0.5%=8.11个人缴费比例为1%,1621.44*1%=16.21
合计:24.32工伤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为0.5%,1621.44*0.5%=8.11个人不用缴纳合计:8.11生育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为0.7%,1621.44*0.7%=11.34个人不用缴纳--合计:11.34
备注
1.以上标准按最低缴费基数计算,即按武汉市2009年月社会平均工资60%为缴纳基数,具体金额为养老33320/12*60%=1666.02元,其他四险32429/12*60%=1621.44元。
2.国家政策规定社保缴费基数是以员工的实际工资为基数,缴纳范围上限为社平工资的3倍,底限为社平工资的60%。
3.以上缴费项目不包含个人住房公积金,如果需要缴纳,按单位实际需求办理。
4.医疗保险个人部分中7元为大额医疗费。
5.工伤保险按照单位及工种不同缴费比例从0.5%到2%不等。
6.生育保险不分年龄性别,与养老帐户捆绑缴纳,从2010年07月开始执行。
7.社保实际缴纳标准依据政府最新政策调整
以上数据可能存在地区差异,建议到当地社保中心查询落实。
2. 韶关2019年社保缴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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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在职职工,社保缴费不以当地当年社保缴费基内数缴费,容都以个人实际收入为缴费基数缴费。如果是个人缴费,就得等待当地公布2018.7-2019.6的社平工资数额(也是社保缴费基数)。
3. 韶关社保个人交多少钱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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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中的小王涉嫌双重劳动关系。只有劳动关系才需要缴纳社保,劳务关系或者兼职协议都无需缴纳社保。要处理社保的问题,建议将其中的一方转为劳务合同关系。
考虑到小王在B公司任法人,建议保持B公司的劳动关系(需要缴纳社保),将小王与A公司的关系转为劳务关系(无需缴纳社保)。如果需要节约公司社保成本,建议小王与B公司的薪酬约定放在该岗位行业薪酬的25%分位至50%分位之间即可。
4. 2019年7月韶关社保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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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内。职工当年度(每年容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自7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职工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如下:
5. 韶关社保缴费基数
对一般人员来说全国各地都是一样的按0。6~3倍的社平工资。所不同的是各地的社平工资不一样
6. 韶关社保基数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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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调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
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按照省人社厅、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77号)的要求,从2012年7月1日起,我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调整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收入偏低的实际情况,经市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联合报请市政府同意,暂缓调整我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待随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统一向省基数过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省人社厅、地税局《关于公布2012社会保险年度执行的广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12]2395号)公布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63元,2011年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986元的数据,确定我市2012社保年度(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参保人(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按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为1791.60元;参保人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11289元。请各单位在今年7月份申报时做好调整工作。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基数。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