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在网上申报和缴纳员工社保
1.打开网上税务局,输入公司的纳税识别号和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登录,
2.登陆后,我们就可以看到申报界面了,点击纳税申报,
3.点开纳税申报后,我们就可以看到有一个“其他申报”,在右侧的列表中往下拉就可以看到社会保费申报表,点击填写申报表。
4.进去后就可以看到社会保险费申报,社会保险费申报是需要明细申报的。
5.点击社会保险费社保表下面的“明细申报”,这时候你可以选择选择“数据录入“,或者移植上期数,这个就可以导入你所要申报的人员的信息。
6.然后点击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下面的“校验“,校验成功后点击保存,这样就会返回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7.接下来点击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下面的“校验“,校验成功后点击保存,就会跳出提示框,点击是即可,完成社会保险费的录入。
8.在我们点击是之后,就会自动跳转到社会保险费申报界面,我们只需要点击申报,就可以完成社会保险费的申报了,当然了申报完成后记得要点击缴款,交完款后整个申报过程才算完成。
Ⅱ 四川社保缴费怎么交
自己缴纳社保的两种方式
1、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交社保
离职后,单位会进行社保减员,不再为离职员工缴纳社保。此时,离职员工就能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交社保,但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需要满足当地规定的条件才行。比如:北上广规定外地户口不能购买以个人身份购买社保;成都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首次参保年纪,男的不能超过60岁,女的不能超过55岁,或者在本地缴纳过职工社保,断交后可在任意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保。
2、社保代缴
在北上广这些不接受外地户口以个人身份办理社保的地区,就只能选择代缴社保。社保代缴是人力资源服务的一个衍生产品,主要是为了帮助企业和没有工作的个人缴纳社保,让更多的人享受社保待遇。个人代缴社保非常简单,只要找到正规的社保代缴机构,选择缴费基数,签订代缴协议,向社保代缴机构缴纳社保费用和服务费,就能轻松办理社保。
自己交社保一个月的费用
若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就只能按照当地规定的缴费档次,按月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于各地社保政策复杂多变,缴费档次也各不相同,比如:成都市个体参保包含养老、医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共分四个档次,缴费金额分别为:40%一档每月缴纳889.9元,60%一档每月缴纳1128.7元,80%一档每月缴纳1367.3元,100%一档每月缴纳1606.1元。其中,养老保险40%一档每月为477.6元,60%一档每月为716.4元,80%一档每月缴纳955元,100%一档每月缴纳1193.8元;医疗保险(含大病)每月缴纳412.3元。
如果选择个人社保代缴,每月的缴费情况则跟单位一样,按照各地规定的社保缴费基数进行缴费。与单位交社保不同的是,代缴社保要自己缴纳单位和个人部分的全部费用,以成都最低社保缴费基数为例,个人代缴社保每月需缴纳1019.87元。在负担每月社保费用的同时,还需给社保代缴机构100元/月的服务费,也就是说每月一共要负担1119.87元。
Ⅲ 四川社保可以网上缴费吗怎么操作
四川社保可以网上来缴费,方法如源下:
准备材料:微信APP、智能手机
1、打开微信点击“我”,找到“支付”后点击。
Ⅳ 给员工交社保的流程
新开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当企业在当地工商局注册成功一个月之后,就可以去当地政府的社保局开通企业社保缴纳账户。社保缴纳方式可以是到社保中心的经办机构办事窗口办理,也可以开通网上办理。到办事窗口办理根据社保局提示的社保开户操作流程,需带上规定的资料,到社保中心的经办机构办事窗口办理开户手续。规定携带的资料有:(1)公司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2)公司公章;(3)经办人的工作证明(或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4)填写开户登记表。个人缴纳社保个人能交的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一、个人养老保险缴纳办法去你户口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最好去之前打电话咨询当地的社保局。需要带的资料: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一般每月交多少钱,在办理的时候工作人员会给你算好,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时,将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最少要累计交满15年。必须等到你退休的时候,才可以申请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险是多缴多得。二、个人医疗保险缴纳办法如果是城镇居民的话,购买城居医疗保险,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寸彩照一张到户口管辖的社区居委会或者社保所缴费登记,即可购买。农村居民可以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一般村委会会通知你什么时候交,会统一办理。如何你是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
Ⅳ 成都市社保如何缴纳
成都社保办理流程:
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专办机构办理登记(属开户)手续。
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
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注意事项:
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在各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单位,还应立即到地税征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缴费单位应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纸质副本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并于每年规定时间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到劳动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续。
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须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苏州市参保单位结户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结户)手续。
Ⅵ 四川省个人怎么交社保局
应该可以的,因为目前成都市范围内的社保系统已经联网,信息会通过系统自动合并,所以可以在成都市社保局查到四川省的社保情况。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Ⅶ 个人如何交社保
各地略有不同,详情请拨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咨询电话 12333
个体人员参保缴费办理指南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体参保人员)应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以及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按规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银行按月代扣缴纳社保费协议,通过银行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保费。
一、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一)基本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
按照国务院[2005]38号文、成都市政府第133号令和成劳社发[2006]134号文件的规定,享受社保补贴的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未享受社保补贴的个体参保人员,从2007年起,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100%确定,从2008年起,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
(2)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20%,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
在2006年10月成都市政府第126号令实施前,按照成办发[2001]45号文件的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须按缴费基数的0.6%一并缴纳生育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合计为:2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6%。
(二)基本医疗保险
(1)缴费基数
按照成府发[2000]184号文件的规定,个体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成都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2)缴费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9.5%,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9.5%。
本市原国有破产企业分流自谋职业人员,可按缴费比例4% 缴纳统筹医疗基金,实行住院医疗保险,只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三)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
按照成都市政府第126号令的规定,个体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成都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从2006年10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征收,已按《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个体参保缴费人员(不含中断缴费两个月以上的),从2006年10月1日起按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继续按月缴费。
(2)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0.6%;
(四)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自愿参保):
根据成办发[2005]121号、成办发[2005]122号、成办发[2005]123号、成办发[2000]37号文件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凡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成都市社保局或成都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的,或参加了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可以参加本补充医疗保险。
二、 办理参保流程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生育保险参保缴费
个体参保人员本人办理: 须提供户口簿原件(证明本市户籍)、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初次参保者不提供)以及参保者本人的银行(工、农、建)活期结算存折,在二楼业务大厅1区1-2、7-14号窗口申领填写《个体参保人员银行代扣缴纳社保费申请单》,经社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签订个体参保人员以银行代扣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书。
原本市国有破产、改制企业分流人员接续者,办理要求同上,另须提供企业破产、改制公证书、经市社保局(三楼业务大厅7区)审核的《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审批表》,经社保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办理。
2、补充医疗保险办理
个体参保人员本人办理: 在成都市社保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须提供本人社保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在成都市区(市)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须提供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在二楼1区5、6号窗口办理。
3、社保卡制作、领取:
个体参保人员本人办理: 制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代扣社保费协议书,填写《社会保险卡制作(挂失)申请单》; 领卡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已经受理的《社会保险卡制作(挂失)申请单》,在二楼205室办理。
三、 代办须知
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生育保险参保缴费、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社保卡制作领取等业务时,需由本人办理;若委托他人代办时,须出具委托书以及代办人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关参保资料,经社保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办理。
重要提示:
1、个体参保缴费人员请于每月15日(12月份为10日)前,按银行代扣协议的约定,在您的银行代扣缴费存折上按月存足扣款资金(按银行规定存折需保留1元余额)。
2、社会保险费逾期未缴纳的,在补缴时,按照政策规定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和利息,滞纳金计算到办理补缴当日。滞纳金和利息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3、基本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中断缴费两个月以上的,按照政策规定须从再次参保缴费的当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后住院或生育的,统筹基金开始支付住院医疗待遇或生育待遇。
4、如需更改或终止协议,请于每月15日(12月份为10日)前,凭银行代扣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
成都市社保局个体参保人员咨询服务电话:
个体参保缴费:87706659、87706673、87706681、87706682、87706685
社会保险补贴:87706683 补充参保缴费:87706658
制卡、取卡: 87706651
网址:http://www.cdldb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