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每年个人社保缴费时间
养老保险缴费的截止日期根据缴费人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属于单位的,实行每月缴费申报制度,提前一个月申报,次月随着工资发放同步扣发,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根据每个单位工资发放时间由单位统一缴存。属于个人的,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级根据所在地上年度社平工资确定,各地都不一样。同时,每个地方征缴时间也有差异。而且,个人缴费有月缴、季缴、年缴可以选择,一般是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1日执行同一个缴费标准,缴费的截止时间依据个人选择缴费的类型确定,同一个年度内缴费都有效,跨年度的要求比较高,超过年度截止时间的需要按照新的缴费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具体的年度截止时间各个地方有不同的相应规定,不清楚的可以电话12333咨询。
1.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2.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3.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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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2020年个人社保缴费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2020年社保卡缴费截止时间定,社保缴费的时间是每个地区不一样的。
如像内广州地区就规定容,从2019年9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办理2020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而征缴期将从9月份一直持续到12月20日。而重庆和成都2020年城镇居民医保征缴期也是从2019年9月1日到2019年12月20日。
而湖南地区的话,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则是从2019年9月1日开始,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武汉地区也是如此,也是截止到12月31日。
(2)社保年度如何缴费时间扩展阅读:
新农合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不能参保,每人每年缴纳100至500元,每增加100元为一个档次,共分为五个档次,退休时的退休金的基数是55元,每缴费增加100元时,退休金就多增加5元,具体缴费数额和领取金额也会随着政策不断调整。
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不同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并工伤、生育而使劳动收入减少时获得经济补偿,使得其可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
㈢ 社保缴费每年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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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问题问的很大,社保包括的内容内很多,起码用容来出一本书不是问题,在这里我就简要的回答下吧。
构成: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公积金可缴可不缴,因为这是隶属公积金中心的管辖范畴)
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这个只有一般效益很好的国企才会有的,且比例又公司自己定,一般公司缴个公积金就算很道义了)
提示一点:全国每个地方的社保,都不尽相同,但具体又大同小异,你如果想搞清楚关于你自己的社保的问题,建议下次提问的时候,说说你是哪儿的人。
㈣ 2019年社保缴纳时间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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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
2每月10号,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出当月数据后,由参保单位到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㈤ 个人社保,一年交一次的的那种,每年最迟是几月份交
个人社保,一年交一次的的那种,每年最迟是4月份缴纳。
每年4月开始保险基数变更,收费会有变化,建议在每年4月前使银行“医保借记卡”中余额不少于400元,可在4月底去银行打印对帐单以了解新一年度缴费标准。
社保缴费是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换算的,社会平均工资年年上调,社保缴费就年年上浮,如此就一年比一年高。要知道选择缴费比例(档次)和社会平均工资才能计算。如果自己交社保的话,缴费基数最高只能以社平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低,但个人缴纳的保费会比较多,并且全部由个人承担。
(5)社保年度如何缴费时间扩展阅读
社保对于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有很大保障。
一、等于给自己的未来买了一个保障。像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公积金自己都能用得到。
二、为子女减轻负担,现在独生子女多了,就业难,养活自己都很难,怎么还有能力管你们,如果自己手里有钱,还可以帮助一下子女。
三、为国家和社会做贡献,现在你交的钱,是给已退休的人,也就是说你在帮着国家养着老人,为国家做贡献,有助于社会秩序安定。
四、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出了较大的事故,企业要承担职工工伤所带来的医药费、伤残费、赔偿金等诸多费用。费用很高,企业会感到难以为继。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后,不论企业发生何种工伤事故,都有保险机构按规定进行赔偿。这样,就可以大大减轻企业因工伤而引起的经济负担。
五、能有效的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㈥ 2020年度医保、社保缴费时间分别是那月开始
如果是身份证号和姓名输入错误,拿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籍口出示的身份户籍证明到医保窗口变更即可,如果是缴纳基数不对,医保每年都有一次版基数调整,可在当年基数调整时调整过权来即可。
2020年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时间大约会从2019年9月10日开始,将会持续到2019年12月中下旬,但是各地的缴费时间通常都在这段时间内,但是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别。
2020年的医保已经开始缴纳了,如果没有缴纳的情况下应该及时缴纳,一般情况在每年的十月初到十一月底为居民医保缴费期,包括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根据地区不同,时间也有所调整,基本在这个范围之内。
(6)社保年度如何缴费时间扩展阅读:
失业期间可参加职工医保,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失业保险异地转移,医保可随同转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1年7月下发通知,对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做了详细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参加职工医保,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在异地转移时,其职工医保也随同转移。
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出台了失业人员参加医保的具体规定。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按规定在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保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用缴费。
通知明确,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
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比例不低于60%。
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其缴费年限与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参加职工医保后,失业人员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缘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医保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经办机构应将缴费金额、时间等信息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和本人。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区、市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其职工医保关系随同转移,执行转入地职工医保政策。
应缴纳的医保费按转出地标准一次性划入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
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缴纳医保费时,不足部分由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予以补足,超出部分并入当地失业保险基金。
失业人员停止领取保险金后,经办机构也将停止为其缴纳医保费用。
此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按规定相应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
㈦ 2020年度医保、社保缴费时间分别
不同社会身份的参保人,每年的医保缴费时间不同,以下是各社会身份的参保人的医保回缴纳时间:
1、城答镇居民:
(1)在校学生:中小学阶段学生和在校大学生每年的医保缴纳时间一般为9月1日~10月31日,由学校统一收取医保费并集中缴纳。
(2)除学生及在职职工外的参保人:老年城镇居民、一般城镇居民和少年儿童每年的医保缴纳时间一般为11月1日~12月31日。
2、在职职工:每月由单位代缴医保费。
㈧ 社保每个月几号交时间是怎么算
社保缴费时间各省规定不同,具体需要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以下是广州、深圳和北京的社保每月缴费的时间供参考:
(1)广州:缴费单位当月的参保人员没有增减变化,应在当月15日前申报缴纳社保费;如果逾期即未在当月15日前申报缴费,主管地税机关一般按缴费单位的上月应征数据进行分次批扣,批扣时间直至当月底,这种情况下,缴费单位必须自行负责关注批扣是否成功,如果批扣不成功,需前往所属区主管地税局办税厅进行申报缴纳社保费。
(2)深圳:社保规定扣款的日期是每个月的23号--25号,如果需要查询个人明细最好是在月底的时候查询。单位如签订了银行代扣协议,一般都是15号之前扣款。具体可以向深圳社保局咨询。
(3)北京:一般社保的结算时间是每月25号,建议你最好往前赶,越临近月底办业务的人就越多,还有下午的4点前可以现金支付,4点后就只能用借记卡、信用卡支付了,它那里也接受支票(但具体要求不清楚),具体还请咨询北京12333社保经办机构落实。
(8)社保年度如何缴费时间扩展阅读: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1、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2、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3、第八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4、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本条例施行后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5、社会保险登记证件不得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样式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6、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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