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咨询:因员工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及时给员工缴纳社保,单位有补缴义务么
你们单位抄可以在制度袭中做出说明,凡是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保险不能按期缴纳,导致单位补缴所产生的滞纳金等经济损失,由员工自行承担(或者,在无法缴纳期间,单位以企业部分应缴纳的费用作为标准支付员工现金作为社保补贴,虽然到期还是可能会需要补缴,但是起码仲裁或稽查时不会认为是单位逃避缴纳义务,最终叫职工归还社保补贴费用,由公司为其补缴就好了
⑵ 由于员工个人原因导致公司无法为其购买社保,当员工合同到期或其他原因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入场的签订合同怎么要求的,要是合同上有要求缴纳保险,工人也知道这个事情 就的全额结算个个人
⑶ 因员工自身原因导致社保无法缴纳,让员工写声明有效吗
你们单位可以在制度中做出说明,凡是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保险不能按期缴纳,导致单位补缴所产生的滞纳金等经济损失,由员工自行承担(或者,在无法缴纳期间,单位以企业部分应缴纳的费用作为标准支付员工现金作为社保补贴,虽然到期还是可能会需要补缴,但是起码仲裁或稽查时不会认为是单位逃避缴纳义务,最终叫职工归还社保补贴费用,由公司为其补缴就好了
⑷ 员工个人原因交不进社保,公司应该怎么操作
什么叫个人原因交不进社保???任何原因都不可能会导致交不进社保。
⑸ 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在公司缴纳五险一金,企业该怎么办
可以取出来。你在公司辞职后,拿离职证明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如果超过版5000(一般城市都这个值)权,就要审批。然后就可以取了,因为你是属于异地户口。今年还在大连的话,你的五险部分,可以暂时不用动,但你现单位的离职证明和社保缴交凭证什么都要保管好。到时候你离开大连时可以转走。出可以申请退保(不过取出来的钱很少的,这样子你的社保又为0了,到时候得重交)。现在提取公积金和后面缴纳没有影响的。
⑹ 员工在职期间因员工个人原因未能上社保,现离职了要求补保险,如何处理
我们公司也出现这个问题:有农业户口的员工,在老家有社保,待遇还比我们的社保好,人家自己不愿意上。我为此特意咨询了律师。结果是公司有义务给员工上社保。只要员工在北京没有正常缴费状态的社保关系,公司就必须上!即便员工不愿意,公司也得给上!和员工签署的所谓”自愿不上社保“的协议,要是真打起官司来,不太可靠。
⑺ 员工个人原因不愿购买社保 企业如何处理
你好:
缴纳社保是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因此,如果这个员工自己在成都当地购买了社报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的,企业不应录用该员工。这里存在着用工重复的风险。
如果员工在异地已有自行购买,作为单位,还是需要根据企业的权利和责任为员工购买和缴纳社保,原因同于第1点。这种情形可以劝退人员推掉异地的社保,毕竟在中国境内,社保的工龄是不可以重叠计算的,因此员工异地购买的费用,公司不应同意予以报销。
如果人员属于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停薪留职状态的,应要求人员出具相关证明,公司按协保人员性质来进行录用。这样没有用工风险。
⑻ 员工由于个人原因长期不上班,公司给交社保吗
职工与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但长期不上班,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未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员工也属于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⑼ 因员工个人原因,单位一直未能给其办理社保,该怎么办
犯浑什么
你赶紧做补缴
给补缴上
就好了
现在
有滞纳金了
越拖你出的血就越多什么
免责协议
之类的
都是
废纸一张没有任何用
只要有
实际劳动工作干系就需要
给人家上保险不管因为什么
原因
没上保险
在政策上
操作上
社保不会站在
企业一方的只要
不是
上不了
肯定让你补缴
⑽ 员工个人原因单位无法正常为其缴纳社保,有相关法律规定单位一定要在事后为其补缴吗期待解答。
缴纳社保是以合同规定日期为准的
就是说你的合同签订日期当月单位
就应该给你上养老保险
如果你不能及时提供就失业证单位就
无法去所属劳动局做合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