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应在员工入职多久开始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员工入职时间社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
它的颁布实施,是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B. 新入职员工,在每月的几号-几号内入职,可以缴纳当月的社保
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职日,所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进行社保缴纳申报,那么企业最晚应在员工入职30日内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比如员工5号入职,那么在他入职后的下个月5号之前,必须办理社保申报。
相关法律规定
1、《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C.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作假员工入职时间,不如实缴纳社保、公积金等问题【求助“劳动法、劳动保护相关”】
虽然是很久之前提问的问题,还是想回答一下,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第八十三条
相关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3年劳动合同,规定6个月试用期是合法的。劳动合同的固定期限为2017.8.10-2020.8.9,其中2017.8.10-2018.2.10为试用期。鉴于问题中说到员工实际是从2017.2.1入职,则劳动合同应为:2017.2.1-2020.1.31,其中2017.2.1-2017.8.1为试用期。
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第八十二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结论:用人单位违法,只要员工能举出在2017.2开始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向用人单位要求更正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个月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按实际情况要求2倍工资。若在试用期间未缴纳社保的可要求补缴。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如需电话咨询劳动仲裁相关事宜,请拨打当地12333劳动保障维权热线咨询)
2、一般在试用期间是有规定完成试用期的条件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若劳动者不认同,可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是可以拒绝写延迟转正申请。
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由用人单位补足。
参考法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回答:按照以下规定,员工实际收入高于当地最低基数,却按当地最低基数缴纳是不可以的。可要求用人单位更正或寻求劳动仲裁。
社保基数: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公积金基数: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法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4、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支付时间,支付时间应该是由双方约定。所以在劳动合同期间支付和结束劳动关系后支付应该都行。但一般竞业限制是在结束劳动关系之后才会生效,用人单位为了避免损失,一般也不会提前支付。
用人单位将本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拆分成工资和竞业限制补偿金发放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法对于竞业限制这块评定比较模糊,可以对照一下劳动合同,是否变更了劳动合同条项。
建议签竞业限制时,约定好生效时间,支付方式,以及违约情况等。
相关法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D. 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多长时间缴纳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 员工入职后多长时间公司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请回答的时候提供法律依据,谢谢!
1、员工入职后,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2、公司试用期或者一个月内不买保险,这样做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如下:
1、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2、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5)员工入职时间社保扩展阅读
1、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2、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职日,所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进行社保缴纳申报,那么企业最晚应在员工入职30日内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比如员工5号入职,那么在他入职后的下个月5号之前,必须办理社保申报。
3、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F. 员工入职后多长时间缴纳社保
员工入职后,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公司试用期或者一个月内不买保险,这样做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G. 员工入职缴纳社保、离职停缴社保时间如何确定
一、员工入职缴纳社保的时间一般是从入职之日起,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为该员工办理缴纳社保的手续,从每月的月底,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员工应当缴纳社保的那部分。
二、员工离职缴纳社保,如果员工提前提出离职,当月可以办理手续,次月开始不缴纳,当月是要缴的。员工在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员工所有的工资,并在十五日之内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公司社保办理具体流程:
须带证件和材料:营业执照(或用人单位批准成立批件)、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去医保中心交医保,交好了填表格。5-25日去当地社保,办理3个工作日后领证。
首先要进行社保登记,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营业执照时已在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好)、法人身份证号码、税务登记证到社保中心进行社保登记。进行了社保登记就可以办理社保了。
1、签定劳动合同
2、办理《就业登记证》。
3、新参保人员到社保局个人建档,生成社保号、采集头像、申请劳动保障卡。此环节由员工本人办理。
4、填写《劳动合同备案情况表》并盖章。
5、带1、2、4去社保局办理劳动备案,得到一张盖章的备案情况表。
6、带5去单位参保处填写《社会保险在职职工花名册》一式三份,盖章。以前没参保的把个人制劳保卡的回单给他,参保过的交一张原单位给的社保结算单。
7、去医保中心交医保,交好了填表格。
H. 新员工入职购买社保的时间期限是多久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I. 2008年前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入职多长时间给交社保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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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2011年,国家出台了《社会保险法》及《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