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21年社保会继续减免企业部分吗吗
这个得看疫情是否还会爆发,如果控制比较好,没有出现反弹,没有特殊情况,估计不会再减免社保了。
『贰』 .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版(人社部发〔2020〕49号)规权定,2020年2-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6月,各省(除湖北省外)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6月,湖北省免征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
『叁』 减免企业社保费,是不是意味着企业不用再给员工缴社保了
减免企业社保费,不是意味着企业不用再给员工缴社保了,而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暂时部分或全部减免社保企业缴纳部分。
扩展阅读:
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
免——就是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湖北省可以将免征的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
减——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肆』 减免社保费优惠政策延长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可否继续申请缓缴
可以。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规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伍』 国家减免社保,但是私企老板还要扣除国家的那一部分,我该怎么办
国家减免社保,那是给企业减少负担,这跟你个人的社保没有多大关系,只要单位帮你缴纳了社保就行
『陆』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后,缴费人如何享受减免政策
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已延长版实施期限。
权
各省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各省(除湖北省外)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湖北省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继续执行到2020年6月底。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
对于减免政策享受,不用额外提出减免申请,只需要按照正常程序如实申报缴费基数、适用费率即可。
『柒』 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规定,2020年2-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6月,各省(除湖北省外)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6月,湖北省免征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
『捌』 企业社保费减免单位缴纳,直接减免还是先缴后返
符合疫情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企业,在申报时直接享受减免政策,不需要先缴后返。
『玖』 企业减免的社保后期要补回去吗
今年的疫情期间几个月,国家出台社保减免政策,对于困难企业缴纳社保给与补偿或者减免,减免部分由国家财政支出。后期不用补回去,如果部分企业实行缓交的可以延续至年底,后期需要进行补缴。
『拾』 2020小微企业减免的社保以后还需要补吗
不需要补的,这个是属于政策减免,对单位部分的补助,个人部分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