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缴纳社保这样合法吗
不合法。
因为无论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都是独立的营业执照和公章,除了隶属关系外,基本上没什么关系。
而社保的缴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由总公司变成分公司,已经不属于原公司了。因此是违反《社会保险法》的。
《 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主要有两项:
一是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还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还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贰』 子公司与分公司在缴纳社保方面有什么不同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子公司与分公司如果两地社保政策不一致。一般造成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不一致,造成被保人福利下降,为了保证员工社保不受影响,分公司可以为这部分人员代缴保险,费用由子公司向分公司进行划转。
母公司、子公司各自有自己的独立的法人,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公司,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所以不具备劳动用工权,并且分公司要在属地开户的话,需要总公司写个授权委托书。
『叁』 社保总公司投保和分公司投保
合法。分公司不是单位法人机构。不能鉴定劳动合同。但分公司财务属于总公司。因此分公司和总公司谁缴纳社保都与职工没有影响。
不需要啊,为什么要出这个证明啊。
当然,我所说的合法的前提是,你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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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总公司部分人员的社保可以在子公司交吗分公司的人员可以在子公司交吗
咨询过社保,说合同社保工资要在一个公司。
如果算劳务派遣,总公司要开票给分公司。。
在不开票,社保缴纳地点不变的情况下,如何把工资费用做到分公司帐里?
说详细点啊。。
合同也是和总公司签订的
『伍』 关于总公司支付分公司员工工资和社保的证明
证明:
XX税务局:
本公司按照贵所章程规定,本公司的员工工资全部由总公司发放;包括在贵城市的分公司。附表是我公司给分公司员工的工资发放表和这些员工在总公司所在城市税务局的纳税证明;请查收。
特此证明。
某某公司
某年某月革日
社保缴费证明各地根据当地政策都会有所不同,总的来说,大同小异。下面以南京市为例,简单介绍下社保缴费证明的规定。
目前,用人单位及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已成为各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认证的重要内容。为做好开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工作,加强对开具对象的跟踪管理,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对个人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由申报服务一科在其《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信息查询表》上加盖业务公章。对需加盖中心公章的,经申报服务一科科长签字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
二、对单位需出具单位(或职工)参保缴费证明的,稽核一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介绍信,在审核其参保缴费情况后开具证明,经分管主任和主任审核同意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
对参保面不足、缴费明显不实、有欠费的单位,稽核一科应要求其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对暂时无法立即整改的,列入稽核对象,实行跟踪管理。
三、对单位因参加企业年金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申报服务二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和书面申请。
根据《转发部社保中心〈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通知〉》(苏社险管[2006]19号)规定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在表格中注明情况),经分管主任和主任签字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
四、科室的业务公章须专号对人,综合科须做好中心公章使用情况登记以备核查。
(5)总公司与分公司社保扩展阅读:
公司给员工买社保好处:
1、企业的利益需要高素质的员工来实现,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可以暂时省点钱,但是一旦被查处,还要被罚款;
2、高素质的员工也可能因为没有社保而流失,影响企业的发展;
3、另外,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对于小企业尤其实惠,一旦有事,可以说花小钱办大事。
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处罚如下:
1、责令限期缴纳。即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全部缴清费用;
2、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的数额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额的2%;
3、对欠缴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陆』 从总公司调到分公司社保怎么办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回或参答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柒』 总公司与分公司在各自归属地办了养老保险,那么分公司员工的医疗保险可以统一在总公司医保户下交么
你说的是子公司吧,分公司没有权利单独给员工办理社保的,分公司必须以总公司名义购买社保的。
『捌』 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在分公司缴纳社保 合法吗
没有在当地注册,那是不可以在当地以公司名义交社保的。
科普一下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就知道了!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玖』 分公司注册可以买社保吗,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的话只需要一个负责人 就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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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与分公司签劳动合同,社保该由分公司交,工资由总公司发行吗
分公司和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主体,所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分公司缴纳本地社保,工资由总公司发是可以的。而且只要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是不违反法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10)总公司与分公司社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