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山东省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的电话是多少啊
山东省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的电话是0531-66605934。
山东省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督查、维护稳定、应急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推进电子政务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1)济南市社保局电话扩展阅读
山东省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科室的工作职责和电话
一、政策法规处(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
负责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指导执法监督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办理工作;组织推动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
联系电话:0531-66605907。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市公务员局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531-66605913。
三、发展规划处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综合调研工作;编制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增人计划;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综合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发布、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
联系电话:0531-66605915。
四、财务审计处
编制部门预决算; 负责局机关、市公务员局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际援贷款等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31-66605901。
五、就业促进处(挂高校毕业生就业处牌子)
拟订全市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组织起草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相关规划、政策;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
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参与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市就业管理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全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
联系电话:0531-66605937。
『贰』 济南市社保中心电话号码
查询社保抄的方法有三种:
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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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济南各区社保办地址电话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2399号
电话:(0531)8708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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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济南市社保局各办事处地址电话是多少
市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胜利大街53号
邮编:250002
联系电话:82078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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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山东省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的电话是多少啊
山东省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的电话号码是5587-4032。
『陆』 济南领社保卡的电话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社保卡补办地点:济南市社保局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路龙奥大厦5楼
在补办之前需登录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或者拨打济南市医保卡挂失电话是80698503,进行挂失处理。
注意事项:
1、电话挂失和网上挂失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暂住证或户籍证明到市社保局办理书面挂失和补卡手续。如不做任何处理,7天以后自动解挂。
2、办理书面挂失时,需交纳10元银行挂失手续费。
3、领卡时均交纳10元卡片工本费。
『柒』 济南各区社保办地址电话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2399号
电话:(0531)87081629
『捌』 济南市劳动局电话号码是多少知道的告诉下....
劳动局已经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 66605933
传真: 66605933
受理投诉部门: 劳动监察处
受理投诉电话: 66605992
(8)济南市社保局电话扩展阅读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职责。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收缴、支付、管理、运用的政策和办法;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
拟订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伤病残鉴定政策和标准,指导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五)负责政府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人才开发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
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市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拟订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落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
(六)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省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
(七)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订企业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国际人才交流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政策和管理办法;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监督实施;
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与港澳台专家交流事宜;指导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
(九)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参与拟订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
(十)指导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和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负责企业政策性人员的安置和调配工作;
拟订改制企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指导改制企业完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企业改制涉及的劳动保障等事项;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