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孟津县社保和新农合交费一样吗
不论在全国各地哪里社保和新农合交费都是不一样的。社保是针对企业职工,和城镇居民的,是按月交的,交的多,将来退休后领的多,报销的多。新农合是专门给农村人设计的一年交一次,交的钱数很少。
2. 原来在孟津县城交社保现在在市区交社保
可以转的` 外来务工人员和外来个体流动就业人员离开本市时,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包括 本金和利息)可以由本人选择以下任何一种处理方法。 1、转移到其重新就业或户口所在地社保机构; 2、保留在本市,待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条件时,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金待遇,按月领取养老保险 金; 3、一次性退还给本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外来务工者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即男年满60周 岁、女年满50周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其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计发标准为:月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已退休人员调整待遇政策,其中,基础养老金=退休 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0%;个人帐户养老金=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除120。
3. 洛阳孟津社保中心电话
医保卡多少钱,是根据《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职工不同的年龄段分别划入个人账户:45周岁(含45周岁,下同)以下的按本人年工资收入的0.8%划入;46周岁(含46周岁,下同)以上的按本人年工资收入的1.2%划入;退休人员按本单位平均退休费的3.2%划入。
每年7月1日前,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个人账户的记录金额。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职工医疗费计算年度。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其中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费用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1.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⑴生育津贴;⑵生育医疗费用;⑶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⑷一次性生育补助金;⑸国家和本省规定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2.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⑴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是: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且足额缴费。
⑵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生育医疗费的条件是: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月且足额缴费。
⑶失业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参加生育保险1年以上不满3年的妇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申领生育医疗费用。
参加生育保险3年以上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申领生育医疗费用。
⑷符合国家、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
3.所需资料
⑴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的资料:
①《洛阳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②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③住院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原始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均需加盖医院印章);
④结婚证明复印件;
⑤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参保单位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还需提供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男方所在单位出具的女方无业证明、女方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⑵失业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供的资料:
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生育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②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发票原件。
⑶灵活就业人员报销生育医疗费所需资料:
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生育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②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发票原件。
3.办理程序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携带上述规定的材料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和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申报手续。
4.注意事项
⑴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参保的单位和职工,办理地点在洛阳市民之家(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2楼大厅B区服务窗口申报。
⑵在各县(市、区)社会保险中心参保的到县(市、区)社会保险中心提交相关资料。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4. 关于洛阳市孟津县社保五险咨询
医保卡多少钱,是根据《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职工不同的年龄段分别划入个人账户:45周岁(含45周岁,下同)以下的按本人年工资收入的0.8%划入;46周岁(含46周岁,下同)以上的按本人年工资收入的1.2%划入;退休人员按本单位平均退休费的3.2%划入。
每年7月1日前,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个人账户的记录金额。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职工医疗费计算年度。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其中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费用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1.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⑴生育津贴;⑵生育医疗费用;⑶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⑷一次性生育补助金;⑸国家和本省规定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2.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⑴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是: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且足额缴费。
⑵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生育医疗费的条件是: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月且足额缴费。
⑶失业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参加生育保险1年以上不满3年的妇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申领生育医疗费用。
参加生育保险3年以上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申领生育医疗费用。
⑷符合国家、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
3.所需资料
⑴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的资料:
①《洛阳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②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③住院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原始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均需加盖医院印章);
④结婚证明复印件;
⑤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参保单位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还需提供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男方所在单位出具的女方无业证明、女方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⑵失业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供的资料:
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生育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②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发票原件。
⑶灵活就业人员报销生育医疗费所需资料:
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生育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②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发票原件。
3.办理程序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携带上述规定的材料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和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申报手续。
4.注意事项
⑴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参保的单位和职工,办理地点在洛阳市民之家(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2楼大厅B区服务窗口申报。
⑵在各县(市、区)社会保险中心参保的到县(市、区)社会保险中心提交相关资料。
5. 洛阳社保,外面打工的人怎么交社保,孟津县的户口在洛龙区公司交的社保,现在已停交两年多,能自己交吗
你好楼主,如果您属于在外打工而没有固定单位的就业人员,可以在社专保局的灵活就业参属保窗口缴纳个人社保。之前您在洛龙区公司缴纳的社保停缴两年,如果社保关系还在公司,可以由公司帮您补缴,如果社保关系不在公司,则由您自己在社保局灵活就业参保窗口进行补缴,望采纳!
6. 洛阳孟津社保中心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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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挂失补办方法:
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
也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手续,或直接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及二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进行预挂失;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
挂失人确定丢失的社保卡无法找回,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
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简称:《领卡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
办理正式挂失后,不能再办理撤销挂失。
社会保险的特点:
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准是劳动者的人身;
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
7. 孟津白鹤社保所电话
社保中心官方电话12333,可以打电话转人工咨询。
8. 洛阳市孟津县社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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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多少钱,是根据《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职工不同的年龄段分别划入个人账户:45周岁(含45周岁,下同)以下的按本人年工资收入的0.8%划入;46周岁(含46周岁,下同)以上的按本人年工资收入的1.2%划入;退休人员按本单位平均退休费的3.2%划入。
每年7月1日前,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个人账户的记录金额。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职工医疗费计算年度。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其中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费用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1.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⑴生育津贴;⑵生育医疗费用;⑶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⑷一次性生育补助金;⑸国家和本省规定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2.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⑴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是: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且足额缴费。
⑵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生育医疗费的条件是: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月且足额缴费。
⑶失业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参加生育保险1年以上不满3年的妇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申领生育医疗费用。
参加生育保险3年以上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申领生育医疗费用。
⑷符合国家、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
3.所需资料
⑴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的资料:
①《洛阳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②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③住院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原始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均需加盖医院印章);
④结婚证明复印件;
⑤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参保单位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还需提供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男方所在单位出具的女方无业证明、女方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⑵失业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供的资料:
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生育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②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发票原件。
⑶灵活就业人员报销生育医疗费所需资料:
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生育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②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发票原件。
3.办理程序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携带上述规定的材料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和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申报手续。
4.注意事项
⑴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参保的单位和职工,办理地点在洛阳市民之家(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2楼大厅B区服务窗口申报。
⑵在各县(市、区)社会保险中心参保的到县(市、区)社会保险中心提交相关资料。
9. 孟津社保局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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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关于洛阳市孟津县社保生育险报销问题
如果配偶没有工作的话,男的有工作,有缴纳生育保险一年就可以报销生育费用。
根据《关于印发洛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和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劳社医疗〔2009〕2号)》
男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1年)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生育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补助金额为本条第(三)、(四)款规定标准的50%。
第五条结算和医疗服务管理
(一)职工或者其委托人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手续,需提交下列材料:
1.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
2.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等;
4.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5.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四条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本着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对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实行“限额管理,项目结算”。
(一)筹资标准按0.8%缴费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
1.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发(新参保单位以职工生育当月缴费工资除以30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二)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三)女职工妊娠期间因生育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下同)发生的符合规定检查项目的费用(围产保健),由生育保险基金限额结算,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结算,超过检查项目范围和限额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负担。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限额标准为350元/例。
(四)女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发生的符合生育临床路径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限额结算,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结算。生育保险基金限额结算标准为:正常分娩800元/例、异常分娩(难产)1000元/例,剖宫产(有剖宫产手术指征的)1800元/例。
(五)因实行计划生育而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及复通术、人工终止妊娠(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除外)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在限额内按实支付,生育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
项目 限额标准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80元
皮下埋植术 100元
皮下埋只取出 55元
输卵管结扎术 500元
输精管阻断术 400元
输卵管复通术 1200元
输精管复通术 1000元
人工终止妊娠 早期妊娠(不满12周)需在门诊终止妊娠(含检查费)150元/例,12周以上不满28周住院终止妊娠400元/例,28周以上引产500元/例。
(六)符合规定条件的女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生的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在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限额支付,产假期满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办理。
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界定:暂定为女职工妊娠或产假期间发生的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急性脂肪肝、由产科并发症导致的产后出血。
生育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300元/例;急性脂肪肝600元/例;由产科并发症导致的产后出血达到输血标准的,600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