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一年没给买社保 算不算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专险登记的,由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因为企业不依法为员工参保的,属于违法行为 。
⑵ 公司不给职员买社保他们犯法吗怎么处罚
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违法,法律规定要在员工入职后三十天之内购买,超过就违法。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一种员工福利,还有社保是强制性的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单位不给职工交社保,毫无疑问是违法行为。
职工社保应该由企业进行缴纳,企业社保费用由两者共同承担。根据规定,企业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机构申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企业与员工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应在用工30日内为员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也就是说,合法用工企业一定要为员工缴纳社保。
⑶ 我们公司一直都没给员工上社保,是违法的吗
这个是违法的行为的,跟你的员工签订了劳动协议,不交社保怎么能行呢?
⑷ 在公司工作半年没有买社保是不是违法的
1、不合法,劳动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专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属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3、产假也应发基本工资、报销产费。 4、、建议向当地劳动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检举即可得到该部门作出的裁决书,日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⑸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否违法
用人单位不交社会保险的法律责任
随着《劳动合同法》
、
《社会保险法》等一系列法律的颁布实施,
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成为落实职工社会保障的重要措施。然
而,虽然法律一再规定用人单位强制参加社会保险,但是,用人单位
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
用人单位不缴社会保险的行
为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的应为其违法行为承担法律
后果。
第一、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拒不参加社会
保险的行为违法。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八条《劳动法》第三条、第
七十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
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等法律法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参
加社会保险是其强制义务。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不
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是违法的。
第二、用人单位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
登记的,
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
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
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
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
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
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或者未按照规
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
情节严重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的,
对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
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
用人单位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是其强制义务,
由于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
保险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
给予补缴。
如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无法补缴的,
劳动者就无法获得社
会保险待遇。那么,单位的违法行为就给劳动者造成了实际的损失,
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三)
》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
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
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因此,
单位不交社会保险又无法补缴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
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⑹ 企业没有帮员工购买社保,该企业应该受到什么处罚
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是不合法的,公司应当为员工按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企业没有帮员工购买社保,该企业应该受到的惩罚如下: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6)单位没有给交社保是否违法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
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八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⑺ 公司没有帮我交社保,公司是否违法合同是否无效
1、公司不交社保肯定是违法的。
2、合同仍然是有效的,但是因为公司违法,你版有权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权,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3、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影响竞业禁止条款的生效,但是关键问题在于竞业禁止条款生效的前提是合同解除后,单位必须按月支付你竞业禁止经济补偿,直到2年期限到期。如果你离开公司以后,公司不付给你这些钱,你完全可以自己做。
⑻ 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买社保负有什么法律责任
企业不给员工买社保行吗找中介开社保证明有法律效益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九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第九十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九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九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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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单位未给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属于违法吗
单位未给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属于违反《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的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投诉。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