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单位能查询到员工社保缴费情况吗
公司可以查到个人的社保记录。单位在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时, 社保公司的工版作职责要查权询一下员工是否有中断, 如果有中断, 原则是要补缴的。 而单位也会在此时看到员工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② 如何查询单位社保信息
查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
一、 电话查询,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手庆樱话:12333
二、 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当地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三、终端查询。
1、参保市民可通过该终端进行社差旅会保险查询、社保卡服务、个人权益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等多项功能的操作。
2、市社保中心服务有6台自助服务终端摆放在大厅一侧,工作人员毕丛会指导市民使用。登录该终端有两种方式,一是插入参保人员社保卡,二是刷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
3、登录后主页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服务终端”,终端显示器右侧分别为“业务查询”“业务办理”“政策咨询”“便民服务”四个页面。
4、该终端配置有先进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功能,一是具备连续A4纸张打印功能,并可以套印红色印章;二是支持软键盘输入,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终端修改维护本人的基本信息;此外,该终端还与金融机构联网运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在自助设备上选取缴费档次,实现个人自助缴费。
③ 事业单位政审时,如果查到我曾经的社保记录单位,和我写的工作经历不一样要紧
不影响。
你该担心的不是社保的问题,而是你没有如实的填写工作经历专。政审的时候要看属档案,档案里记载的工作经历和你实际写的不一样,如果单位较真的话是可以不录取你的,因为你提供了虚 假信息。尤其有一种情况,即该单位要求你有工作经验。这种情况下,若你恰好A、C单位不正规,没有给你往档案里放相应的工作记录,而你档案里有的B单位的工作记录的年限又没有达到单位的要求,这种情况政审肯定过不去。
④ 单位能查到个人的社保记录吗
1、原则上,公司只能查询员工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
2、员工之前的缴纳记录属于个人隐私,需要社保账号和查询密码来查询。
但实操中,还是很多公司会查员工的社保记录。
查询社保卡方式:
1、社保中心查询。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个人交社保和单位交社保的区别:
一、缴费险种不同
以个人身份缴纳的社会保险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按照规定,灵活就业的人员,以个人名义自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不纳入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加人群范围。
而且,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是带有强制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是由个人和企业分别缴纳的,一般企业占大头(全国各地缴费比例有所不同),如北京市2016年的社保缴费比例为: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19% ,个人缴纳8%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0.8% ,个人缴纳0.2%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10% ,个人缴纳2%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不需要个人缴纳的,全部由企业缴纳。而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则需要全部由个人负担了。
⑤ 单位查得到个人社保记录么
如果是你所在的单位只能通过公司社保系统查到你在公司这段时间的社保记录;
如果查全面的,需要去社保局或者个人登陆社保网自助查询
⑥ 单位是否能查询到个人的社保缴费记录
公司可以查到个人的社保记录。单位在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时, 社保公司的工作版职责要查权询一下员工是否有中断, 如果有中断, 原则是要补缴的。 而单位也会在此时看到员工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⑦ 用人单位如何才能查询新进员工的社保记录
可以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内
第十六条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7)单位查到社保信息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相关法条: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为基本保持职工原有的医疗保障水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参照企业参保的单位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应当建立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第二十条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用于应由参保单位承担部分的医疗费和职工负担医疗费困难的补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参保单位的应付福利费科目中列支,福利费不足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