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局和劳动局区别
其实都是一家的了,劳动局主要业务是就业方面的,社保局主要是社会保障,所以你回其实是跟社保答局买的养老。不过她们都是一体的,所以也没必要去区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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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劳动局跟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有区别吗
劳动局已经和人事局合并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
现在没有劳动局了。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职责: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社保局。
2.国家外国专家局下放的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外的企业、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1.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的职责。
3.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的职责。
(三)划出的职责。
将制定本市公民境外就业工作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核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四)转变的职责。
1.加强统筹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本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职责,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
3.加强统筹本市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管理职责,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5.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6.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7.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职责;减少直接管理的引进外国专家数量,提高引进外国专家的层次;加强出国(境)培训总量控制,优化出国(境)培训结构,提高出国(境)培训质量。
C. 劳动局与劳动社会保障局是什么区别
劳动局和抄劳动社会保障局在我国已经不存在。在国家机关机构改革后,我国的人事局、劳动局的职能已经合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现在,在政府机构中,只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这一个机构。同时行使原劳动局和人事局的相关职能。
D. 人社局和社保局有什么区别
1、单位级别不同。社保局,属于人社局下属一个直管局,是上下级的隶属关系。
2、职能不同。人社局负责用人,招工,部队退伍转业安置,职工调转,晋升,就业,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指导监督社会保险局对于社会保险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社保局,专门负责社会保险工作,贯彻执行本地区养老保险政策。
3、管理不同。一般来说,社会保险事业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规格低半格或一格,主要从事社会保险扩面缴费、待遇审核发放。人社局是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制订政策。
(4)劳动局跟社保局扩展阅读: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E. 社保局与劳动局关系
首先说最开始社会保障只是劳动局的一个部门,以最低的县为标准说,劳动局是正局单专位,而社会保障是股级单属位,后来升格为副局。在现在很多的城市它们已经是一个部门,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但在一些地方依然是并列的两个独立单位,叫劳动局,社保局。所以是否同一个地方,每个地区有区别。
第二她们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两个方面,着眼点不同罢了,互相补充的关系
希望有所帮助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F. 社保局与劳动局区别
其实都是一家的了,劳动局主要业务是就业方面的,社保局主要是社会保内障,所以你其实是跟社保容局买的养老。不过她们都是一体的,所以也没必要去区别开来。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G. 劳动局和社保局是同一个部门吗
首先说最开始社会保障只是劳动局的一个部门,以最低的县为标准说,劳动局是正局回单位,而社会保障是股级单位答,后来升格为副局。在现在很多的城市它们已经是一个部门,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但在一些地方依然是并列的两个独立单位,叫劳动局,社保局。所以是否同一个地方,每个地区有区别。
第二她们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两个方面,着眼点不同罢了,互相补充的关系
希望有所帮助
H. 劳动局和社保局是否同一个地方
劳动局和社保局通常是同一个地方。
2009年和劳动局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办公室、综合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农民工工作(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公务员管理科、培训教育科、劳动监察科等。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同时地方成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地方人事局和劳动局大约是在2009年3月份左右合并的,每个地方合并具体时间有点差异,但都在2009年年底完成。
(8)劳动局跟社保局扩展阅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
1、将原人事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3、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4、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5、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6、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7、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I.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劳动局的区别
现在全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考核鉴定机构和就业训练机构的管理,牵头拟订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境外人员到本市就业的管理政策,牵头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完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体系。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体平衡。
(六)牵头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博士后的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评价和培养的相关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交流合作和外国专家的管理。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十二)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