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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缴纳社保怎么是城镇户口

发布时间:2021-02-04 12:25:00

① 我是非城镇户口,可公司给我买的是城镇户口社保的,为什么

您好,可能是您公司没有按户籍帮您缴纳社保,有的地方是分户口的有的地方是不内分的,具容体要看您当地的社保是分还是不分的。分户口缴纳的社保缴纳的金额会有些许差别的,具体您可以上您交社保的社保局咨询也可以拨打12333咨询您当地的社保局,或是上中国社保论坛或是办社保网有关于这方面的介绍的看看。
希望采纳,可以帮到您,如有需要,可以追问。

② 社保中的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的区别

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办理社保的区别如下:

1、社保缴纳费用与工资的比例不同:

1)城镇户口是单位缴纳20%,个人8%。

2)农村户口是单位缴纳10%,个人5%。

2、失业保险缴纳费用与工资的比例不同:

1)城镇户口是单位缴纳2%,个人1%。

2)农村户口是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纳。

3、医疗保险缴纳费用与工资的比例不同:

1)城镇户口是基本医疗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大额医疗是单位缴纳1%,个人缴纳2元。

2)农村户口是基本医疗单位缴纳社平工资的1.4%,个人不缴纳;大额医疗是单位缴纳社平工资的0.1%,个人缴5元。

4、工伤和生育都是单位缴纳,不存在差异。

5、城镇户口社保比农村户口社保农交费更多,但报销的也更多,以后领取的特更多。

(2)在单位缴纳社保怎么是城镇户口扩展阅读:

在武汉市工作的外地户口职工将社保转移到武汉市的办法。

1、参保人员在武汉市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武汉市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武汉市的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武汉市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6、外市城镇户口(农村户口)在武汉市有工作单位的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或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注明:凡是参加生育保险的,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由于外市户口的社保有两种医疗保险供用人单位自由选择,用人单位为了节约开支,大部分用人单位都选择大病住院医疗保险为外市户口员工的社保。

③ 我是农村户口,公司交社保交成城镇户口,我该怎么办

农村户口人员,单位也必须交纳城镇职工社保费是人社部的要求,使在职人员社保相同,是对农村人员的保障。不要误解了。在职交得多,将来办理养老金也会多的。不要认为是多扣,要退。各地都是一样的。

④ 个人缴纳社保,怎样区分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

个人缴纳社保,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的区分:

拓展资料:

  1.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3.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资料来源:社会保险:网络)

⑤ 补缴社保必须是城镇户口对吗

只要符合补缴社保的相关规定,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都是可以补缴的,版只是补缴费的时候要收取一权定的滞纳金。

⑥ 用人单位给个人买社保。劳动法是否有规定必须是城镇户口农村户口是否可以享受

本市将外来从业人员和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06月28日
近日,市政府颁布《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本市郊区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等四个文件,将在本市就业的外来从业人员和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围。6月28日,市政府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上述调整政策作统一发布。
按照本市原有规定,外来从业人员主要参加本市综合保险,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主要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随着近几年国家层面《社会保险法》、《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本市须调整外来从业人员及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参保政策,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将外来从业人员及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围,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保险体系,保障外来从业人员及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公平参保的权利。
根据新的规定,今后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都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照本市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险种和缴费规则与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完全一致,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目前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三项社会保险。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单位22%,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缴费基数实行5年过渡办法:2011年度(具体时间为发文之日至次年3月)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2012年度(就是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个人缴费基数为45%;2013年度(就是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个人缴费基数为50%;2014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为55%;2015年度起个人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缴费基数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养老保险待遇方面,个人缴纳的8%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异地转移接续,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退休待遇领取地确定在本市的,按照本市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医疗保险待遇方面,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从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次月起,可按规定享有门诊医疗和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其待遇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转移接续等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执行;工伤保险待遇方面,外来从业人员参保后,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标准和申领支付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按本市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因工致残一级至四级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可以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待遇项目标准和支付方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按《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选择按一次性领取的方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领取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同时,按照新规定,本市郊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也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按照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其中,2011年6月仍在缴费的小城镇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及其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2011年7月起应当停止在小城镇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转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2011年7月至2014年3月期间,缴费基数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可以逐步过渡: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个人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17%,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5%,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7%,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1%。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19%,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8%,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9%,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2%。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22%,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8%,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12%,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2%。上述郊区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经协商一致,也可直接按现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参保缴费。
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其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曾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转移衔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曾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的个人失业的,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和《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分别分段核定,按规定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失业人员连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上述新政策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⑦ 公司购买社保要分城镇和农村户口吗

只要是用人单来位聘用的劳源动者,无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用人单位都必须为劳动者缴交社会保险基金。这是国家赋予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分户口性质。

1、所有的劳动者都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费部分由单位负责缴费。

2、个人缴纳部分,养老保险为工资基数的8%,医疗保险为工资基数的2%。失业保险为工资基数的1%,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不需要缴费。

(7)在单位缴纳社保怎么是城镇户口扩展阅读:

社保缴费政策

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2%、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5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50%,个人不缴。

⑧ 城镇户口与非城镇户口在社会保险上的区别

北京地区,城镇居民是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缴纳社保的,非城镇户口是按照社保中心确定的一个基数缴纳,农村户口缴纳的保险数额少。

⑨ 社保中的城镇户口和

在上海,本地人:
在单位交社保,农村户籍的,个人不负担失业保险,城专镇居民个人要负担;
个人独立缴属费的话,农村户籍的不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城镇户籍的,个人可以。
如果是外地人:
在单位交社保,城镇户籍的,单位给交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农村户籍的,在5年过渡期内,单位给交三险: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
个人独立缴费的话,得是上海人的配偶,且至少有一方为城镇户籍。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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