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苏州吴中区和新区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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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区与相城区、吴中区、市区于2012年7月份已经合并统一使用三合一社保办理平台。四个区的帐号是统一使用的。如果你以前在新区的社保没有注销,那你现在相城区缴的社保编号很有可能就是以前新区的,建议你带上身份证去社保中心查一下你目前在这四个区有几个社保帐号,如果有多个帐号,可以当场给你合并在一起。
公积金也是如此,苏州大市范围内除园区外,其他区帐号都是通用的,包括昆山、吴江、太仓等地。不需要办理转移。
2. 吴中区社保局在哪里
是在越溪塔韵路178号,其实很多出租车师傅也不知道在哪儿,因为是去年10月份的样子新搬过去的
3. 苏州市吴中区社保局在什么地方
社保卡丢了,去哪补办
4. 苏州吴中区人社保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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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劳动局
地址:体育场路4号
电话:暂无
苏州市平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皮市街228-230号皮市街办公大楼3层西侧
电话:暂无
苏州市吴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暂无
电话:暂无
苏州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狮山路17
电话:暂无
5. 苏州吴中区和新区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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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不转,在吴中区重新开户交,将来转回新区回
2.转了以后,那么答才能把两个地方的都连续起来,不转,就是分开的,单独的,因为新区和吴中区分开管理,相当于两个不同的城市
3.你需要去新区社保中心办理转移手续,把转移单提供给吴中区单位,才能转过去的
4.还是这样,因为分开管理
6. 吴中区社保局坐哪路车去
有2个,一个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有个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越溪镇塔韵路苏街198号商务中心B楼6,7层,
吴中商务中心-公交站98米,途径公交车:51路57路552路553路夜6路
吴中商务中心东-公交站186米,途径公交车:51路585路夜6路
溪东新村二区-公交站194米,途径公交车:57路612路
塔韵路吴山街北-公交站310米,途径公交车:57路552路553路585路
锦悦苑-公交站421米,途径公交车:553路
希文路东-公交站501米,途径公交车:51路62路503路560路628路夜6路
2.苏州市吴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吴中区宝带东路335号
嘉宝雅典苑-公交站235米,途径公交车:512路552路
吴中房产中心-公交站423米
途径公交车:16路39路45路66路92路101路168路308路504路512路514路529路551路553路900路北线900路南线933路快线6号
文曲路-公交站526米
途径公交车:66路91路92路101路308路504路514路551路
月浜街-公交站569米
途径公交车:3路43路45路52路60路北线60路南线62路63路512路550路北线550路南线553路811路
7. 苏州吴中区和新区社保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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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区与相城区、吴中区、市区于2012年7月份已经合并统一使用三合一社保办理平台。四个区的帐号是统一使用的。如果你以前在新区的社保没有注销,那你现在相城区缴的社保编号很有可能就是以前新区的,建议你带上身份证去社保中心查一下你目前在这四个区有几个社保帐号,如果有多个帐号,可以当场给你合并在一起。
公积金也是如此,苏州大市范围内除园区外,其他区帐号都是通用的,包括昆山、吴江、太仓等地。不需要办理转移。
8. 吴中区社保局在哪最新地址
地址:吴中区塔韵路178号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越溪镇塔韵路苏街198号商务中心B楼6,7层
电话:(0512)66056095
9. 苏州吴中区社保如何查询
苏州社保编号查询方式:
1、如果是苏州市区统筹范围内参保的人员,其个人编号一般登记在《社会医疗保险证》、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职工退休养老证》上,您可通过查阅上述参保手册、证获取个人编号信息。
2、如果没有,可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柜面查询。
查询方式:
1、前往查询地点:苏州市社保局。
2、办事大厅一般会有自动查询机,可通过自动查询机查询,还可以到柜台办理其他业务。
(9)社保局吴中区扩展阅读
苏州市区2015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已完成。本月起(2015年4月1日起),
苏州市区范围(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5.9万余户参保单位的111.4万余名单位参保职工,将统一启用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参加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6738元和2697元;
参加市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5178元和5036元。按规定,此前单位申报2014年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的职工,
2015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分别按上限基数、下限基数执行,其余职工按实际申报工资的月均数执行。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工资收入的参保单位,从本月起,社保经办机构按3月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
市区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15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仍统一为2300元,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