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骗取社保金,属于诈骗罪吗
骗取社保资金的,复属于诈制骗罪。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含义及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行为如何适用刑法有关规定的问题,解释如下: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Ⅱ 骗取社会保险补贴有什么处罚
我国政策条例关于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处罚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各地社保局服务热线12333。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工伤保险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处罚,也是处骗取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我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的公告,明确了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意味着,骗取社会保险金等行为将正式“入罪”,司法机关将可以据此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
Ⅲ 骗取财政补贴资金是什么罪
骗取财政补贴资金属于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3)财税公司骗取社保补贴案例扩展阅读:
案例:浙江首例"家电下乡"诈骗案宣判 骗取国家补贴380余万
“家电下乡”是国家扩大内需,支持农村消费的好政策,却成了有些人口中的“唐僧肉”,设法骗取其中的国家补贴。
4月2日,由浙江省龙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浙江省首例“家电下乡”诈骗案一审宣判,龙游县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章英平有期徒刑十二年,他的妻子范亚贞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同案的其他4名被告人均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章英平、范亚贞分别为龙游县我爱我家家电有限公司(该公司具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法人代表和实际经营者。
2010年下半年至2013年案发,章英平夫妻俩利用县实行“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补贴资金的便民措施,指使公司员工童爱珠、龚叶文、黄丽华、金玲,通过多次复印农民户口簿、身份证,抽取、私自留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
伪造销售发票复印使用等方式制作虚假申领材料向县财政局申报,骗取“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达380余万元(其中尚未拨付财政补贴160余万元)。童爱珠等4人在明知章英平夫妇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情况下,仍自2012年6月起帮助骗补,涉案金额达312万余元。
另据了解,这起诈骗案系龙游县检察院去年在办理浙江首例“家电下乡”专项资金补贴渎职案过程中,发现相关人员诈骗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查明,龙游县商务局商贸发展科原科长周某在“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贿赂,造成国家财产特别重大损失,已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Ⅳ 员工制家政公司骗取社保补贴犯罪吗
个人或者单位抄伪造材料骗取社保袭保险金,数额较大的可能触犯诈骗罪。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含义及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行为如何适用刑法有关规定的问题,解释如下: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现予公告。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Ⅳ 公司提供虚假材料给社保局会受到处罚吗
是的。
详见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Ⅵ 怎样举报骗取社保补贴的企业
向社保局举报。每个地区的社保局网站都应该有举报功能的。
Ⅶ 商业保险公司骗取国家的保险补贴上亿元
你说的是社保吧,商业保险公司没有一分钱是国家负责出的。就算是国有企业,中回央企业,它答也是自负盈亏的,只不过在投资项目上,国家政策上有些优势。只有社会保险才和国家有讲不清的关系,现在社保亏空几万亿,并且现在社保养老金也在推迟领取的年龄。建议你了解清楚。
Ⅷ 企业骗取国家补贴 是否构成犯罪
骗取的国家补贴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8)财税公司骗取社保补贴案例扩展阅读:
相关案例:
2007年11月27日,被告人陈某某以妻子刘某某的名义注册成立了重庆某某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实际运营系由陈某某一人全权负责。2011年至2013年,陈某某以某某公司的名义,虚构某某公司向重庆某有限公司支付ISO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费76900元。
虚构某某公司向重庆某有限公司支付产品网络营销业务费75000元、虚构某某公司向某设计院支付国际市场宣传视频作业业务费45000元的事实。并于2012年1月17日骗取了“2011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的财政补贴130000元。
虚构某某公司向重庆某某有限公司支付产品网络营销业务费75000元。虚构某某公司向某某设计院支付国际市场宣传视频制作方案业务费45000元、虚构某某公司向某某设计院支付国际市场宣传手册制作及翻译方案业务费48000元。
虚构某某公司向重庆某某有限公司支付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费97600元的事实,于2013年1月28日骗取“2011年中小企业开拓资金和工作经费”项目的财政补贴150000元。虚构某某公司向重庆某某有限公司支付某县特色旅游商品视频宣传资料的翻译及制作费65000元。
虚构某某公司向重庆某某有限公司支付中国武陵山旅游商品网络营销推广项目的制作开发费95800元。虚构某某公司向重庆某某有限公司支付武陵山旅游商品宣传画册(2013版)的翻译及制作费50000元。
虚构某某公司向重庆某某有限公司支付黄花菜加工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发明的申请费115000元的事实。于2014年1月21日骗取了“2013年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的财政补贴150000元。被告人陈某某先后骗取国家财政补贴共430000元。
Ⅸ 4050人员虚假就业骗取社保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这个关于4050人员用虚假就业。骗取社保的行为,如果是真的,那就是违法的呀,这种情况可以投诉处理或者找证据资料起诉处理。
Ⅹ 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罪 骗取国家资金怎么判刑
刑法中没有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罪,骗取国家资金涉嫌诈骗,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下:
1、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2、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0)财税公司骗取社保补贴案例扩展阅读
个体户老板廖熙秀通过虚增建造瓜菜大棚面积,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百余万元,一审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作为监管部门,本该层层把关看好钱袋子,然而,时任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局局长王秀玺、副局长黎运书却把国家财政补贴当“摇钱树”,充当内鬼和帮凶,大肆收取好处费。
近日,白沙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秀玺主动投案自首、真诚悔罪、积极退赃,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决定免予刑事处罚。黎运书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执法者为何蜕变成帮凶?《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多个部门,揭开了县农业局正副局长联合个体老板的骗补内幕。
审计牵出了骗补副局长
2014年3月至4月,海南省审计厅对白沙县政府财政补贴瓜菜大棚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海南万宁籍个体老板廖熙秀成立的白沙向民等三家瓜菜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瓜菜大棚项目工程,也在审计之列。
根据审计结果,三家瓜菜专业合作社实际建设大棚面积为133.66亩,共虚报面积133.34亩,骗取国家财政补贴133.34万元。
对此,海南省审计厅将审计报告及时移送给了检察机关。2015年6月,白沙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此线索展开初查。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瓜菜大棚建设项目是由白沙县农业局分管副局长黎运书具体负责。瓜菜大棚验收当日,县农业局局长王秀玺、副局长黎运书参加,最后,正副局长均在验收合格确认表上签名。
据介绍,黎运书打听到海南省审计厅对大棚进行审计的消息后,一直惴惴不安,终于不堪压力,于2015年8月12日到白沙县检察院投案自首,这起重大骗补案逐渐浮出水面。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人民网—正副局长协助个体老板骗取国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