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现在在休产假,昨天收到社保局发过来的生育津贴支付短信,那麼那笔
我们这一般都是用人单位统一把你生育的相关资料(住院小结,出生证,社保证明专等)递属交上去,然后社保统一发放给单位,由单位转发个人。 因为是单位统一办理的,所以给单位的。
你个人又没去办理过,没交资料,怎么可能给你补贴下来。
㈡ 社保局发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是从哪天开始算得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间从生产或手术之日起计算。
㈢ 最新政策:女职工产假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符合享受生育抄保险待遇的女职工,首先,要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生育信息,然后,在发生生育费用时,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这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刷卡结算。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费用,由基金按限额支付。超过限额的由个人现金支付,个人医保账户不能支付生育费用。
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3)休产假社保局补贴扩展阅读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五条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㈣ 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是由社保局支付,还是公司支付
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是由社保局的生育保险进行支付的。
根据《生育保险办法》第十四条 生育津贴是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
第十五条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由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4)休产假社保局补贴扩展阅读:
《生育保险办法》第十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十二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项目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指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十三条 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在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需急诊、抢救的,可在非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就医。
㈤ 员工休陪产假后公司可以向社保局申请补贴吗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专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属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㈥ 生育津贴怎么算的。社保那里给我报了128天的时间,但我实际上休产假休
生育津贴是“基数除以30乘以产假天数”。
产假98天+晚婚晚育30天,另是剖腹产多加15天,多胞胎回每增加一胎增加15天。
㈦ 休产假没有结婚证社保局会给营养费用补贴吗
1、首来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自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有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发放的工资。
㈧ 生育津贴,一定要休完产假才能去社保局办理吗
是的。
生育保来险待源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