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补缴社保和劳动仲裁啥关系
劳动仲裁是企业违反《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没有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内没有给员工缴容纳社保,员工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然后进行劳动仲裁,给公司一定的行政处罚。
补缴社保是指没有按照规定时间缴纳社保,导致社保中间有断档,需要及时进行补缴。
⑵ 公司没交社保劳动局是让公司现金补偿呢还是补缴社保
能补交的都补交
单位交的社保费,本身进入各个保险基金,不进入个人账户的(只有医疗保险一部分进个人账户)
正规途径,单位都是补交社保,同时应该个人缴费部分,个人也要同时补交,或者单位代缴后从工资里扣除
⑶ 补缴社保去社保中心还是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哪儿都不必去了,你补缴不了,社保欠费不是你想补缴随时都可以的。社保欠费补缴有等待期,一般为三个月,个别地区有六个月的,过了等待期不允许补缴。
⑷ 要求公司补缴几年的社保,去社保征收部门好还是劳动局好谢谢
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诉,要求企业补缴,之后劳动部门会到企业了解情况,对企业发生征缴处理单据以及处罚。
⑸ 劳动局可以补交社保吗
你的理解正确。
但是要起诉:
一、你要有向劳动局投诉的证内据;
二、要有劳动局只支容持两年的证据;
有以上两个证据才可以去起诉,否则将不会被受理。
对于你的问题你可以:
一、如果你的投诉到现在没有超过60日可以先向当地县人民政府或者劳动局的上级劳动局去申请复议,要求劳动局责令对方补缴八年社保。
二、如果超过了60日可直接去法院起诉劳动局要求劳动局责令对方补缴八年社保。注意起诉要有上面说的两组证据。
三、此案建议你直接以劳动争议去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八年社保;如果仲裁裁决用人单位只补缴两年社保,你直接去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要求法院判决用人单位补缴八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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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劳动局与社保局有什么区别
1、社保中心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人社局是行政单位,是公务员编制,社保中心不是。
2、社保中心是综合管理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6)社保补缴去劳动局还是社保局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针对网民反映的关于“社保欠缴后办停补缴有关问题”留言,现回复如下:
留言反映的社保欠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在企业未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变更之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对于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因此,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欠费。
对于用人单位因各种原因未依法给个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变更手续、终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关于留言反映的滞纳金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欠费及滞纳金。
关于滞纳金过高问题,由于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手段,具有法律震慑力,目前各项法律法规中均未有滞纳金减免条款,因此不应减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加收滞纳金数额应不高于欠缴社会保险费数额。
参考资料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_网络
社保中心答网民关于“社保因企业原因欠缴,员工不便利”的来信
⑺ 我在公司工作了四年了,公司一直未为我买社保,我去劳动局和社保局投诉后公司愿意补买社保不愿意支付经济
你好,在协议中你要将为什么自愿放弃社保原因要写清楚,其次在申请仲裁签协议最好在劳动部门工作人员鉴证下才签,自己拿不定主意就不要签,目前对你有无影响只能等仲裁时候才知道。谢谢!!!
⑻ 劳动局和社保局是否同一个地方
劳动局和社保局通常是同一个地方。
2009年和劳动局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办公室、综合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农民工工作(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公务员管理科、培训教育科、劳动监察科等。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同时地方成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地方人事局和劳动局大约是在2009年3月份左右合并的,每个地方合并具体时间有点差异,但都在2009年年底完成。
(8)社保补缴去劳动局还是社保局扩展阅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
1、将原人事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3、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4、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5、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6、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7、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⑼ 社保最多可以补缴几个月一定要本人去社保局补缴吗
1.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但是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是单位未交,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但是如果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后就不能计算连续年限了。
2.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2001年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
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当地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以前,个人的经劳动部门认可的连续工龄和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连续交纳养老保险的时间(年限)。
3.失业保险可以补缴,但是必须是由单位进行补缴,个人不能补。
如果你们当地是5险合1,那么就要一起缴纳, 如果未实行5险合1,那么可以单独交纳!
单位一般不会单独为你缴纳的,通常单位未必会这么做,即使单位愿意单独为 某人缴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未必会同意的。
4.工伤保险不可以补交,如果在未缴纳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共伤,职工工伤所产生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5.生育险是可以补交的,可以要求你单位帮你补交,否则你可以叫你公司付给你生育险的钱!否则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你所在的公司!
你以前买的生育险如果自动转到了现在的公司的话,生育险是可以累计的!
⑽ 办理社保之前要去劳动局办理哪些手续
如果单位已经有社保备案,那么员工申请购买社保只需要由负责人带上(员工身份证复印回件加盖公答章,参保申请表加盖公章)到当地地税部门就可以申请购买,也可以直接在社保系统进行操作就可以了,员工不需要单独备案。
如果单位初次申办社保,就需要负责人带上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资料到社保部门申请备案后才可以申请员工参保,具体需要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