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哈尔滨市养老账户余额社保局网站查询不到
养老保险查询:抄
社保中心袭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个人帐户对帐单:每年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将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对帐单发到每一个参保人员手中,通过个人账户对账单查看缴费和帐户记录情况。
Ⅱ 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具体地址和咨询电话分别是什么
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具体地址和咨询电话分别是什么?
你需要在当地打114查询电话,地址或者打12333.
查询社保的方法有三种:
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Ⅲ 哈尔滨社保局网站
带身份证,户口,封存单,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办理
Ⅳ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社保局网站怎么登录才能上去
你登陆哈尔滨社保局的官方网站。然后你输入你的个人信息。比如你的身份证号或者是社保卡。然后就可以进去查询。
Ⅳ 哈尔滨社保局个人参保怎么查询
查询社保的方法有三种:
1. 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Ⅵ 哈尔滨市人社局官网
医保扣费到哪天截止
Ⅶ 哈尔滨市养老保险查询
哈尔滨市养老保险查询可以拨打哈尔滨社保查询电话12333,获取个人账户余额信息;或者持本人身份证明、社保卡到哈尔滨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账户明细。
哈尔滨养老保险查询提供个人账户查询、缴费基数查询、离退休待遇查询及离退休发放明细查询。企业养老保险网上查询所使用的数据为离线数据,由黑龙江劳动保障信息中心提供,每月中更新一次。如查询数据与经办部门数据不一致,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准。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7)哈尔滨市社保局官网扩展阅读:
《哈尔滨市城镇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上一年度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2%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企业缴费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企业职工应当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高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低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第十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其他个体业者应当按照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应当按照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体工商户应当为其雇工按照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个体劳动者以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可以按照不低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Ⅷ 哈尔滨社保局在哪
一,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3号劳动保障局大楼。
行政单位,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和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制订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改革总体方案和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宏观调控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拟定促进全市劳动就业的具体政策和措施;规划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全市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行统计。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办法;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有关政策;按管理权限制定我市公民出境就业和境外公民来我市就业的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城乡劳动力。
拟定全市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规则,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贯彻国家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企业职工政策性安置、调配和劳动关系的认定工作;推动全市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负责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争议仲裁和信访工作;负责全市劳动和保障监察工作。
拟定全市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宏观管理企业工资总额;监督指导企业内部分配。
组织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政策;规划管理全市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的政策;制定劳动预备制度的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市技工学校和社会职业培训机构。
拟定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险的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资格。
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制定全市企业职工福利政策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办法;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信息网络建设,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年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指导区、县(市)和市属单位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