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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总公司上社保

发布时间:2021-02-12 05:35:20

1. 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缴纳社保这样合法吗

不合法。
因为无论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都是独立的营业执照和公章,除了隶属关系外,基本上没什么关系。
而社保的缴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由总公司变成分公司,已经不属于原公司了。因此是违反《社会保险法》的。
《 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主要有两项:
一是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还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还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2. 和总公司签合同,在分公司上班,但分公司不缴纳社保,而是把钱打到工资卡,自己去分公司所在地缴纳社保

在公司工作就得享受社保待遇,既然和深圳总部签合同,那么请深圳那边给你缴纳社版保。其它方式权都不可靠。分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既然你在独立法人工作,那么为什么合同不跟成都签呢?不签的话,属于总部外派,那么由总部缴纳社保很理所当然那。

3. 社保缴费由分公司缴费,劳动合同与总公司签订的合法吗

没注册公司名义交社保 科普总公司与公司关系知道 公司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应概念许型企业回业务布于全答各甚至许家直接事些业务公司所设置支机构或附属机构些支机构或附属机构所谓公司公司本身则称总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与总公司关系虽同公司与母公司关系些类似公司律位与公司完全同没独立律位 公司总公司属直接事业务经营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公司公司字真意义公司公司具企业资格具独立律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特征具体表现: ①公司没自独立财产其实际占、使用财产总公司财产部列入总公司资产负债表 ②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公司公司设立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要履行简单登记营业手续即立 ④公司没自章程没董事等形式公司经营决策业务执行机关 ⑤公司名称要总公司名称加公司字即

4. 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缴纳社保这样合法吗

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缴纳社保这样合法。
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回是由总公司承担责任的。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 员工的劳动合同与总公司签订,但工资由分公司发放,那社保是由总公司缴纳还是分公司缴纳求详细回答

生育津帖是按照分公司平均工资基数;
因为你的交费地点是在分公司,而不是在总公司地址。

6. 请问员工在分公司工作,社保在总公司缴纳,劳动合同在总公司签订还是分公司签订呢

社会保险在总公司缴纳,劳动合同与总公司签订为宜。而且分公司并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使分公司依法有资格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由此所产生的责任也应当由总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总公司上社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7. 与分公司签劳动合同,社保该由分公司交,工资由总公司发行吗

分公司和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主体,所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分公司缴纳本地社保,工资由总公司发是可以的。而且只要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是不违反法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7)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总公司上社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8. 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在分公司缴纳社保 合法吗

没有在当地注册,那是不可以在当地以公司名义交社保的。
科普一下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就知道了!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9. 劳动合同和分公司签订,但是工资由总公司支付,社保,个税由第三方公司支付,这样合法吗

劳动合同和分公司签订,工资由总公司支付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社保,个税由地方支付,就有一定风险了,不知道你所说的这个第三方支付(社保办理)是以什么单位名义办理的,如果是以总公司名义办理,就没有多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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