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没在公司买社保,公司就没有帮我买工伤险这样合法吗
你在公司上班,公司就应该为你交纳社保,社保包括五险,其中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公司没有帮你交工伤保险当然是不合法的。
『贰』 没有交社保,如果出了工伤,公司是否赔偿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向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职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办理程序如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或鉴定职业病——确定赔偿数额——执行。
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劳动关系不明确的应当先到劳动仲裁委申请确认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申请劳动仲裁,确定赔偿数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4、用人单位未按仲裁决定支付费用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叁』 公司没买社保我的工伤怎么赔偿
购买了工伤保险,因工负伤时,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后,有工资收入补偿,也是对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顾措施。(工伤险是由企业购买,个人不用承担费用)
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
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
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
一般工伤报销是100%的。当然这仅是医疗费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有些伤残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支付伤残补助和伤残医疗补助金。
『肆』 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如何去做工伤鉴定
首先,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购买社保。尽管员工个人不愿意购买,但公司都应该在招聘的时候告知员工必须购买。故,不购买的社保的员工如果没有书面说明,发生纠纷时,公司会很吃亏。
其次,既然公司都没有为这个员工购买社保了,就不要去申请工伤认定,因为认定下来了,没购买社保的则由公司自己赔偿。
第三,既然公司都已经全部垫付了医疗费用和治疗期间的工资,也差不多赔偿了相应的损失。故,就没必要多此一举再去给自己找麻烦,因为劳动局发现了会罚款的。
第四,建议最好是为员工购买社保,一旦出现了工伤事故,公司会减轻很多负担。
『伍』 在厂里上班,老板没有买社保,工伤应该怎么办
如果也没签劳动合抄同的话请先确认劳袭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之后向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之后在索赔,如果有劳动合同直接认定工伤。要保留好证据。同时建议你拿自己身份证去找主治医生把患者名字确定为你的名字
『陆』 公司没有给我买社保,出事故后我能否报工伤
工伤申报需要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申报,伤者本人或亲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报,超过一个月未报,所有工伤待遇将由用人单位承担。另外,上下班途中工伤必须有交通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才行。
『柒』 工伤时公司没有买社保
公司没有买社抄会保险出了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费用。但是需要寻求证据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是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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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没有办理社保去可以工伤认定吗
未缴纳社保,可以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内之后,可以构成伤残的向容所属地级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1、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在我市生产经营地发生事故伤害的,由生产经营地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在我市多处生产经营地的,由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生产经营地所属地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2、对于尚未开展工伤认定工作的开发区内的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所属行政区域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开发区人社部门积极予以配合;
3、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用人单位或者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时,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应积极主动为用人单位和职工联系有管辖权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