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以前单位办理的社保,好几年没交了,现在公司不在了,我想续交怎么办理
劳动者先到原来的公司将自己的社保关系转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根据版“灵活权就业人员”的社保缴纳办法就可以缴纳社保了。
社保的缴纳方式是:
一、如果劳动者在公司上班,可以要求公司为你缴纳社保,缴纳的比例按照用人单位和员工各自承担的比例来缴纳。
二、如果劳动者是个体工商户或者自由劳动者,劳动者可以选择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者是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具体操作方法是:
1,可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及失业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原在市本级参保企业人员到市社会劳动保险局办理。
2,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后,缴费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业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由保管档案单位代其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B. 我在公司上班五年了,一直没买社保,该怎么处理
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
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我的社保在公司没交怎么办理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C. 我的社保有年没交费了,以前是公司交,现在我想自己交,请问应该准备怎么办理,谢谢!
参保人本人可持以下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个人参保手续:1、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本人本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本人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借记卡(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D. 社保,我在公司上班有4年了,一直没有交社保,不知道怎么办
如果是公司没有给你交社保,根据劳动法你可以去相关部门告他,你也可以提醒老板,如果你再不交的话,你说我就要告他或者是离开这个公司,不要在这干
E. 工作两年公司没交社保我该怎么办
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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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F. 在原单位不干了,我的社保怎么办
你是深圳户口吗?如果是的话目前按照最低的养老基数2173缴费,一个月个人要缴交563元,养老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在深办理个人缴交社保申请程序如下:一填写:
①、《深圳市个人参加社会保险信息登记表》
二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本人户口本原件
③、本人深圳市银行存折(中、工、建、农)原件
④、首次参保或需更换带IC社保卡的需提供“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数码照相回执”(如果你要换社保卡且原社保卡不是数码照的情况下提供)
三注意事项:
①、参保人首次参保,属于招工或调入深圳的,需提供招工表或调令;属随迁入户的,女性入户时达35岁及以上,男性入户时达45岁及以上的,需提供原迁入地社保机构的养老保险参保状况证明。 有其他问题的话,请继续问,我会再解答,谢谢
G. 社保我离职了公司不交,我怎么办
员工离职后公司就没有义务给员工继续缴纳社保,并且在员工离职后公司应该及时给该员工办理减员手续并尽快协助办理保险转移手续。
如果员工在职,企业是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因为这是国家强制企业的行为。否则企业会受到行政处罚。
《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主要有两项:
一是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还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还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H. 公司拖欠我四年的社保没交怎么办
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起诉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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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一般不属于《劳动合同法》所规制的对象
用人单位“不缴”、“少缴”、“延后缴纳”的现象不少,劳动者的利益受到了严重侵害。在这三种情形下,如果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此,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未缴纳”、“未足额缴纳”、“未及时缴纳”均属于“未依法缴纳”,因此,在这三种情况下,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均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中的“未依法缴纳”应严格控制在“未缴纳”、而不应该将为“未足额缴纳”、和“未及时缴纳”也涵盖在内,只有在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时,劳动者据此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目前,在上海的司法实践中,也是采用了第二种观点。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09]73号),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保金,是基本义务。
但是,劳动报酬和社保金的计算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比较复杂。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有悖诚信的情况,从而拖延支付或拒绝支付的,才属于立法所要规制的对象。因此,用人单位因主观恶意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金的计可以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理由。
但对确因客观原因导致计算标准不清楚、有争议,导致用人单位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金的,不能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依据。可以看出,上海高院的该意见实际上是放宽了对用人单位的管制,减少了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机会。
(二)未足额、未及时缴纳的法律责任是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补缴
及时足额地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一项基本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未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补缴差额部分。
I. 公司还未交过社保,现在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应如何办理
先要在你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局备案你公司的资料,具体要提供什么资料咨询社保局.办好社保局会给你一个企业代码,就可以在网上操作了.在网上操作前,先要问清你们的员工,之前有没买过保险及办卡了的,没买过的新增处输入员工的身份证号,按提示将资料完成;已买过的就要员工提供之前买过的电脑号,在调入处输入已买过的电脑号,再完善该员工的资料就行了.新买的员工还要办社保卡,先在网上打印要办卡人员的资料,要办卡的员工还要去照办理社保卡的相片,及每个要办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按网上打印的办卡人员资料顺序排好,带到社保局办理,一个月左右就能拿到卡了.